理财衍生产品风险高发,值得关注

2014-08-06 17:08:19 作者: 所属分类:案例分析 阅读:1736 评论:理财衍生产品风险高发,值得关注已关闭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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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604黎友焕:经济学博士,广东省社会科学综合研究开发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根据《第一财经日报》8月5日的报道,8月1日下午,近40名投资者挤在工商银行东莞厚街支行内,就该行贵宾室中出售的海沧资本所发产品到期无法兑付的问题,向工商银行讨说法。
笔者看到这一事件后,感触良多。主要原因是,我们在2012年底和2013年初先后发出多个报告,对我国金融形势发出预警,我们的一系列研究结论都预示中国3年内将可能发生结构性金融危机,主要根据是三大导火线随时将引爆积累已久的矛盾:一是银行理财产品、二是地方债、三是影子银行。其中上述《第一财经日报》所报道的“产品”被我们暂且归类为理财产品,当然不少银行都不认为是理财产品,但很多金融机构都说不清楚这些“产品”究竟是什么“东东”。我们当时命名为“理财产品衍生金融产品”。
在我们几年前的一系列调研中,我们就已经发现了上述“金融产品”的风险性,我们调研认为,这类产品具有如下的新特征:一是高收益,往往高于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的收益;二是挂羊头卖狗肉,推销文件中没有细心看的话,似乎就是经过什么机构批准,而且很正规的理财产品,似乎与银行发行理财产品无异;三是这里产品都借助银行的地点、理财产品部门的经理、银行的客户信息和银行的通讯设备发行,特别是银行的一些VIP客户,一旦定期存款到期,银行部门经理便以银行某经理的名义、用银行的通讯工具第一时间推销这类产品,客户购买这类产品也必然在银行办公场所进行并签约;四是这类产品从法律层面上往往与银行无关,银行没有签订承销这类产品的协议和任何法律文件;等等。但我们调查情况显示,绝大部分银行领导都知道下属在从事这类业务,换句话说,银行有意设局,即:让部门经理以个人的名义推销这类产品,从法律上规避风险,然后从中对获得利润进行分成。因此,当时我们就这类产品提出预警,认为这类产品爆发风险是迟早的事情,何况我们调研的时候就已经发现有些这类金融产品已经无法兑换承诺,而通过发新产品来偿还旧产品的方法苟存延续。所以,今天看到这个消息,笔者还真不惊讶,而且认为这种风险被人为拖延了,本该早就出现了,人为的拖延也必将促使风险更为凶恶。
笔者认为,这类理财衍生金融产品的风险已经开始爆发了,今年下半年可能有陆续爆发的可能,而且还会产品传染性的连锁反应,估计高潮还在明年,非常值得社会尤其是金融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
反思这类金融产品带来到危害及应对思路,我认为,首先是一些机构利用金融规章制度的漏洞设计针对性产品,从中渔利。尤其是利用理财产品相关制度不健全的现状,设计一些模糊产品滥竽充数;二是一些金融从业人员职业道德丧失,在明知道这类产品风险较高的情况下,还吹嘘高利润、低风险,甚至不把产品性质真相告诉投资者,故意掩盖风险;三是监管部门失职,监管不到位。这类产品有些是经过某些部门批准或备案的,但监管不到位,导致发行的乱象和风险的发生;四是银行部门不诚信经营。我认为,这类产品如果没有利用银行的资源是不可能发生成功的,而且是利用广大民众对银行的信任心里来浑水摸鱼;五是投资者趋利心里太重,在没有弄清楚产品的性质和风险的情况下仅凭某些银行经理的三寸不烂之舌、在高回报诱惑下进行投机。应该说,追究这类金融风险的责任,以上五种主体都难逃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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