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工行回应海沧资本私售门事件社会责任观

2014-08-06 16:08:56 作者: 所属分类:案例分析 阅读:1371 评论:评工行回应海沧资本私售门事件社会责任观已关闭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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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601

作者:杨登霞(《企业社会责任》杂志社编辑、记者)

 8月1日下午,近40名投资者挤在工商银行东莞厚街支行内,就该银行贵宾室所出售的海沧资本所发产品到期无法兑付问题,向工商银行讨说法。然而令笔者大跌眼镜的是工商银行处理这一事件的态度,他们以一句“海沧资本私售事件,与我行无任何关系”推卸掉所有责任。笔者认为,工商银行的决绝做法,虽快刀斩乱麻,却把不负责任的国有大行形象呈现于世人,没有做出国有银行该有的负责任的行为表率与风范,这种行为令人惋惜!

 探究事件始末,得知是工商银行员工理财部经理以高收益为诱饵多次电话积极向资金到期者推销所致。因此,我们不得不发问,员工的行为工商银行是否应该负有一定的责任,员工向投资者推销理财产品是个人行为还是银行授意,银行对员工的工作是否具有监督权以及银行员工如何得知投资者资金状况等私人信息的,等等。这一系列问题无不说明工商银行对此事件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工商银行作为我国四大国有银行之一,业务上的监督不力或盲目追求经济利益与回报,以及事发后简单了事,推卸责任行为,令其客户遭受经济上的损失与精神上的打击,令国有银行遭受信誉与名誉上的社会质疑。顾客损失之严重,社会影响之恶劣以及处理问题态度之决绝,令笔者感到气愤。工商银行完全有能力以一负责任的国有大行形象积极处理这一事件甚至可以在源头杜绝这一事件的发生,这也是工商银行积极履行其社会责任的表现。首先,对于员工要加强监督,严谨员工利用职权之便为个人谋利,损害消费者及银行的利益。另外,涉及资金利益问题的理财业务,工商银行应严格审核,加强对合作单位的跟踪调查,不能图短期利益,对合作正常程序于不顾,于顾客利益于不顾;其次,要加强工商银行领导及其员工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知识的学习,使其意识到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意义。他们方会在扩展业务之前,对利益相关者的相关利益的影响进行考核与度量,进而决定业务的实施与否。最后,事发之后,工商银行不应以一句“与我行无任何关系”推掉所有责任,而应帮助客户积极调查相关人员(即使已辞职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安抚客户,成为客户可信赖可依靠的伙伴,积极履行其社会责任。

 银行内各类保险业务、基金业务等理财业务非常普遍、乱象众生,相关监督部门任其发展,不予整顿;银行内部更是因短期暴利等原因,对这些业务积极推行。此类业务的丛生,最终必会引发不可估量的严重后果。银行以不负责任的言行消费自己的品牌与信誉,最终也必把路走的越来越窄。接二连三的银行业务问题发生后,让我们认识到考核一家银行履行社会责任实践的必要性;认识到加强银行监管的重要性以及金融改革的迫切性。以次为戒,希望国有银行能够切实履行其社会责任的实践付诸于行动,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实现和谐可持续发展。

转自:《企业社会责任》杂志社官方网站(http://www.gdcsr.ne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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