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为公益做贡献是双赢

2007-07-05 12:07:05 作者: 所属分类:社会责任研究 阅读:456 评论:企业为公益做贡献是双赢已关闭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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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广东省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会会长 黎友焕

  企业的发展离不开社会的发展。每一个企业就像是整个社会肌体中的一个组织,企业健康发展为社会稳定和发展提供动力,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为企业生存提供良好的环境。企业为公益事业多做贡献是一种双赢的活动。

  企业投资公益事业,使得贫困地区人口或是弱势群体的生活水平得到提高,教育条件得到改善,或是在灾后得以顺利度过难关,他们确实得到了实在的利益;通过投资公益事业,企业也得到了相应的利益。公益行为效果亲切自然、易于被接受,而它实质上是一种软广告。公益活动的沟通对象面广量大、有针对性。从而在不经意间以春风化雨的形式在公众心目中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而良好的企业形象同时可以拉动产品的销售,可谓是一箭双雕。

公益活动 一箭双雕

  公益行为虽然不能直接带来产品的销售,但长远地看,它会改变人们对企业的看法,间接地促进品牌的声誉、形象以及销售等。从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文明发展的程度来分析,企业投资公益事业可能获得如下潜在的收益:第一,树立公司良好形象,为开拓市场打下良好基础。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与一个组织相关联的个人或群体,其无论是间接相关还是直接相关,其行为和利益与相关者之间存在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关系。第二,造就公司企业文化,增强企业凝聚力。优秀的现代企业都十分注重企业文化建设、企业道德建设、企业形象建设。因为优秀的企业文化是企业奋发向上、蓬勃发展的源动力,而社会公益事业十分有利于企业文化氛围和形象的塑造。第三,获得媒体宣传、政府关系资源的开发等增值效应。研究表明:投资公益带来的附带宣传比单纯的广告宣传更能获得社会认同,更有利于树立企业形象,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公益活动中的媒体宣传增值效应。第四,是公益投资给投资人带来的精神上的愉悦和享受。对公益事业多做贡献能为投资公益的企业和企业家带来心灵上和精神上的满足,而这种精神上的满足感对于那些在商业上已获得成功的人士来说不可或缺。

加强引导 完善制度

  目前,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对比较低,国家的主要精力放在发展经济,增强综合国力,提高国际竞争力上。因而,在投资社会公益事业方面,还没有统一、规范的运营机制,在很多方面还存在明显的不足。借鉴日本和波兰公益事业的例子,广东省政府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和改进社会公益事业:

  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在发展公益事业中的作用。政府机关由于其机构的特殊性,在公益活动中更容易获得企业和人民的信赖,也更具号召力。因此,政府机关应责无旁贷地担负起公益活动的“引导人”的角色,建立起统一、规范的组织,把目前零散的公益活动组织起来。同时,统一的组织也为个人、企业进一步为公益事业做贡献提供一个稳定的、长期的平台。

  在统一组织下,允许和支持民间公益组织的存在和发展。当然,对于民间组织,政府要加强引导,规范其运行,使其在良性轨道上发展,成为政府机构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

  尽快制定和完善各种相关规章制度,为公益活动提供稳定的制度平台,使各项公益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特别是对于不同领域会存在不同的具体情况,只有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才能保证公益事业的良性发展。

  建立与之配套的激励机制。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四章的优惠措施中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进出口企业的关税和增值税以及对公益项目的支持等优惠措施。广东也可以根据本省具体情况以及各个行业的具体情况,制定出相关的优惠政策。哪怕是心理上的或者精神上的奖励,也足以吸引更多的富豪们慷慨解囊。

  企业开展慈善事业,会引起成本,而这些成本基本上由企业所承担,而社会将会收益,企业自身也会有所受益,但社会受益将大大大于企业受益。第五,在公益事业相关岗位上的在职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素质,有公益心以及献身公益事业的热情。至少让那些献身公益的人不会有所顾虑。

  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新闻媒体的技术优势,加强公益事业及公益活动的宣传。只有公益观念深入人心,公益活动才能在全社会范围内广泛展开。到那时,参加公益活动就会变成一种自觉的行动,公益事业定会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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