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敏研究员在“2012年广东省社会责任研究会年会 暨第五届中国•南方企业社会责任论坛”的讲话

2012-11-23 00:11:25 作者: 所属分类:年会回顾, 第五届年会 阅读:2060 评论:刘小敏研究员在“2012年广东省社会责任研究会年会 暨第五届中国•南方企业社会责任论坛”的讲话已关闭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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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学者:

  大家上午好!

  初冬时节,万事开始孕育新的希望,万物开始酝酿新的生机。在这样一个充满希望与生机的日子里,“2012年广东省社会责任研究会年会暨第五届中国•南方企业社会责任论坛”经过精心筹备,在华南师范大学隆重召开了。在此,我首先代表广东省社会责任研究会的主管单位——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对研究会年会和论坛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对长期从事社会责任理论研究的专家学者以及长期以来致力于社会责任实践的企业家们表示亲切的慰问和崇高的敬意!

  广东省社会责任研究会是由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广东商学院、广东康然医药有限公司等法人单位联合发动,由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广东商学院、中山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农业大学、深圳大学等百位专家、学者发起,是经广东省民政厅批准成立的省一级学会。学会成立之初就以“联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研究和推动解决广东社会责任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广东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为根本宗旨。自成立以来,研究会共出版社会责任专著百余本,发表学术论文三千余篇,承担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基金、教育部人文基金课题几十项,与境外80多个社会责任机构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几百位会员通过不懈地努力,研究会已经在我国社会责任研究领域取得了不俗的成绩,为推动广东乃至全国社会责任的研究工作做出了杰出的贡献。

  2012年对于广东省社会责任研究会而言是极其不平凡的一年。在这一年里,广东省社会责任研究会在社会责任研究与实践方面做了许多创造性的探索与实践,加快推动了研究会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建设步伐。举办了一系列有影响、有价值的工作会议、学术活动;开展了一批横向课题的研究工作,积极加强与国内外社会责任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并在此基础上开展了一系列外事活动;出版了《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系列丛书》、《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专家文库》、《中国社会责任蓝皮书》、《ISO26000研究系列丛书》和《中国中青年社会责任专家优秀文库》等一批具有社会影响力的大型系列丛书,并通过杂志、网站、博客、微博等现代传媒手段的宣传报道,在中国扩大了广东理论界在社会责任研究领域的影响力。

  通过这一年在社会责任这片土地上辛勤的“劳作”,研究会终于收获了累累硕果——研究会的社会影响力提升了、知名度更广了,广东省社会责任研究会作为中国社会责任理论研究与实践拓展的前沿阵地的地位进一步巩固了!

  “企业社会责任”这一概念在国外已有近百年的历史。这一概念从根本上改变了公司传统的以“经济利益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使得企业认识到不仅仅要实现自身利润的最大化,而且应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企业员工、消费者等其他利益相关者负有责任。特别是2010年11月,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对外发布了《ISO26000社会责任国际标准》,全面而准确地扩充了社会责任的承担主体、指明了组织履行社会责任的方向、明确了社会责任的内容。ISO26000的颁布与实施充分说明,社会责任建设不仅仅是依靠企业自身,更需要包括公众、政府、NGO等在内的社会各界广泛参与。

  从政府的角度来讲,政府采取各类措施推动我国的社会责任建设,不仅反映了我国各级政府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更将有利于推动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促进我国产业结构科学化调整,实现我国从“制造大国”到“创造强国”的蜕变。

  从企业的角度来讲,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有利于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进而给企业带来长远的利益;可以使企业减少来自政府方面的束缚,降低企业运营风险,扩大市场影响力,从而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可以使企业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并且使员工对企业产生强烈的认同感、荣誉感和归属感;可以提升产品自身的品质和地位,用优质的产品开拓更为广阔的市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最终可以强化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产品竞争力。

  从社会公众的角度来讲,大众积极投身到我国社会责任建设,不仅反映了我国公众的“社会公民意识”的提高,公众参与社会管理能力的增强;对于公众本身而言,也有利于自身权利的保障和维护。社会责任建设本身就是需要全民参与的一项社会事业,所以只有公众积极投身其中,我国的社会责任事业才会是“有水之源,有木之本”。

  然而,从当前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来看,社会责任实践的大环境却不容乐观。从世界来看,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加剧,欧洲债务危机持续发酵,世界经济增长明显放缓;从国内来看,外贸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产业结构调整推进缓慢,经济增长后劲不足。作为外贸出口大省的广东同样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出口寒潮”使得部分外向型企业经营难以为继,进而造成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外部市场和外部环境不断恶化,为企业实践“不减薪、不裁员、不减少福利”的社会责任承诺带来不小的成本压力和诸多障碍。其次,近年来,国际社会上各类社会责任标准应用于国际贸易领域的趋势日益明显,国际贸易与社会责任标准日渐挂钩,社会责任标准逐渐成为新的国际贸易壁垒。广东作为对外贸易的大省,一旦受制于美国、欧洲等国家和地区的新型贸易壁垒,对广东的对外贸易甚至整个广东的经济发展将产生较为严重的影响。面对上述情况,广东企业特别是外向型企业如果不及时、认真地履行社会责任,尽快实现与国际社会责任规则的接轨,必将在新一轮的贸易竞争中遭受重大冲击。

  从现实来看,广东乃至全国仍然处于社会责任的践行和摸索阶段。在我国现阶段社会责任的实践活动中,部分组织对社会责任的理解和运用过于片面,履行社会责任功利化、形式化现象较为严重;虽然我国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等都在加强社会责任理念的宣传,倡导正确的社会责任观念;但从现实来看,社会责任实践运动在我国依然发展缓慢。

  社会责任的实践活动离不开社会责任理论的引导与支撑,科学性、前瞻性的社会责任理论能够为社会责任建设运动的发展指明方向,对社会责任未来的发展起着重要的指导意义。从当前我国社会责任理论研究现状来看,我国的社会责任研究尚处于萌芽阶段,现有的研究成果无法为我国的社会责任实践提供科学化、系统化的理论指导。

  因此,请允许我向在座的各位专家学者提三点要求:第一,加强对社会责任的基础理论研究,构建起较为完善的社会责任基础理论体系;第二,要以经济全球化理论为指导,进行我国社会责任建设的理论创新,为我国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提供充足而完备的社会责任理论指导;第三,对于广东本省而言,要借助我省在社会责任研究上先走一步的优势,把社会责任打造成为广东地区突出的、在全国具备一定影响力的优秀学科。在此,我想借用屈原的一句话寄语各位专家学者——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最后,我衷心希望本次年会开出新精神、开出新成果,同时预祝本次年会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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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刘小敏研究员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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