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物资集团公司社会责任报告(2013)》初稿讨论会议综述

2014-05-13 17:05:57 作者: 所属分类:前沿动态, 活动纪要 阅读:2171 评论:《广东物资集团公司社会责任报告(2013)》初稿讨论会议综述已关闭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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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5月12日下午,广东物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广物集团”)社会责任报告初稿(以下简称“《报告》”)讨论会在广东省社会科学院1号楼8楼学术报告厅顺利举行,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广东省社会责任研究会会长、《企业社会责任》 杂志社社长兼总编辑、广东省社会科学综合研究开发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黎友焕,广东省社会责任研究会理事、《企业社会责任》杂志社编辑部主任齐晓龙,广东省社会责任研究会理事敖青,《企业社会责任》杂志社编辑部副主任郑茜,《企业社会责任》杂志社编辑兼记者刘永子、广东省社会责任研究会科研助理谢燕佳、夏昊,《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社会责任评估与研究中心科研秘书许芷妍、周莉丽等课题组成员。与会人员就《报告》内容分别从两个角度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与会人员指出,从整体上看,《报告》的框架比较清晰,内容编排合理,但也存在不少问题。第一,《报告》所披露的负面数据信息较少,应该更加中肯、客观地披露广物集团在报告期内的正面信息和负面信息,遵守平衡性原则,特别是敢于披露负面新闻,并且对负面新闻的过程以及企业后续处理措施进行详细披露。第二,《报告》的内容应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的韵味和色彩,作为一份社会责任报告,应该注重与其他工作报告的区别,特别是体现在用词的选择以及语言的锤炼上,应把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作为一个出发点和落脚点来编写《报告》,从而重点突出企业的社会责任。

  黎教授表示,课题组成员应积极响应《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评级标准(2014)》(以下简称“《评级标准》”),特别是今年《评级标准》中具有创新性的内容,同时在编制《报告》过程中认真细致地贯彻每一个指标,从而能够更完整、系统地反映出广物集团履行社会责任的各个方面,进一步增加行业核心指标的披露,表现出更优秀的完整性原则。

  与会人员还强调了要注重《报告》中的细节性问题,要求部分小标题的选词应进一步斟酌,提炼出更恰当的词语;对《报告》中的语言逻辑、一级至三级目录都进行了部分调整,已达到语言更加流畅,结构更加合理,框架更加清晰的目的。

  此外,与会人员还对《报告》中利益相关方参与程度、社会责任核心议题、社会责任发展规划,过程性内容以及内、外部社会责任交流活动等核心内容进行了热烈的讨论。通过本次会议,大家进一步学习到了改进《报告》的方法和方式,将进一步升华《报告》的水平和质量,本次会议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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