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度广东省社会责任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奖活动的通知

2012-10-20 11:10:09 作者: 所属分类:通知公告 阅读:1355 评论:关于开展“2011年度广东省社会责任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奖活动的通知已关闭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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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社会责任研究会

粤社责函【2012】06号

关于开展“2011年度广东省社会责任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奖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和本会会员:

  为推动广东省社会责任的研究工作、表扬在2011年度研究工作中取得优秀成绩的人员,经研究决定,对在2011年度广东省社会责任研究的科研成果进行评奖。

  一、奖项名称

  奖项名称为:“广东省社会责任研究优秀成果奖”,具体分为:特等奖、一、二、三等奖,由广东省社会责任研究会颁发奖励证书和水晶奖牌。

  二、评奖范围

  凡广东省内个人或集体编撰并正式出版的企业社会责任相关领域的专著(含个人专业性论文集)、教材、译著等,公开发表的论文、调研咨询报告,被地级以上市党委、政府或省直厅级以上单位采纳的调研咨询报告等研究成果,均可参加评选。

  三、评奖时限

  由出版社出版的著作,以第一次出版的时间为准;在报刊上发表的论文、调研咨询报告,以第一次刊登的时间为准;未发表的调研咨询报告以被采纳的时间为准。参加2011年度的评奖作品,必须是2011年度出版或发表或被采用的。

  四、参评主体要求

  申报评奖的研究成果,其主编(或第一主编)、第一作者必须是广东省的人员或集体。

  五、参评材料要求

  论文类成果原件一份、复印件一式五份;著作类成果原件两份;调研咨询报告原件一份、复印件一式五份,未发表的调研咨询报告被采用情况证明材料一式六份(包括原件一份,无法提供原件的,必须提供由采用单位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六、参评程序和时间

  申报者先填写《广东省社会责任研究年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参评作品及《广东省社会责任研究会年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由申报者或所在单位于2012年11月15日前送达广东省社会责任研究会,逾期不予受理。

  以上通知,希有关人员和单位积极申报。

广东省社会责任研究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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