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影子银行的风险及防范

2016-04-01 17:04:43 作者: 所属分类:书籍推荐, 成果汇集, 研究成果 阅读:1593 评论:中国影子银行的风险及防范已关闭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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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黎友焕 刘永子

摘要:影子银行普遍被认定为2007-2009年美国金融危机的重要诱因。随着2011年中国影子银行风险和危机的公开化,关于中国影子银行的风险和规模引起人们的关注。本文通过对影子银行类型梳理和分析,指出影子银行的风险点主要在于:削弱货币政策、冲击金融稳定、妨碍金融监管等,从而有针对性地提出一系列防范影子银行风险的基本对策。

关键字:影子银行;风险;防范
 

一、引言

2007-2009年美国发生的次贷危机,在经济全球化的作用下逐渐演变成一场全球性的金融危机,使全球经济金融体系受到重创。学者们对此次金融危机进行了深入探讨,研究结果一致表明,影子银行是此次危机的重要诱因。Richard J. Rosen(2009)指出,2007年的美国金融危机暴露了金融体系中的很多缺陷,而这些缺陷都与影子银行体系发行的金融工具有重大关联[1];巴曙松(2009)也认为影子银行是次贷危机的主要推手,影子银行的信贷方式有延长金融市场上的信用链条的作用,影子银行的发展十分迅速,使得不理性的投机行为大量出现,最后酿成了危机并迅速传播[2]。在中国,影子银行是一个舶来概念,但是,影子银行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在过去几年内肆无忌惮地生长,目前还处于快速发展期,风险也由此不断积累大量。2011上半年开始,中国影子银行风险和危机逐渐公开化:郑州担保事件、平安信托的“平安财富佳园25号集合信托计划”兑付危机等问题陆续发生。那么,我国近几年出现的担保风险、信托危机、小额贷款风险等是否与影子银行有关?或者是否说明中国影子银行存在较大的风险呢?该如何在防范风险的同时借力影子银行稳步推动利率市场化与金融创新呢?本文试图根据我国影子银行发展的新趋势对这些问题进行尝试性探讨,以供相关部门和人员作参考。

二、影子银行的定义和我国影子银行的分类

国外影子银行产生于20世纪60-70年代,其中美国住房按揭贷款的证券化即是典型的代表,而后影子银行随着金融管制的放松迅速发展。自2007年首次提出“影子银行”的概念后,影子银行逐步作为一种学术概念被广泛研究,并沿用至今。

(一)影子银行的定义

关于影子银行的定义,最早是由太平洋投资管理公司的执行董事保罗·麦卡利(Paul McCulley)在2007年提出,他认为:影子银行是“开展银行业务,执行银行职能但却没有受到政府监管和保障的各类实体和活动的总和”。保罗·克鲁格曼(Paul R. Krugman)于2008年在《萧条经济学回归和2008年经济危机》一书中,把影子银行阐述为“通过财务杠杆操作,持有大量证券、债券和复杂金融工具等的非银行性金融机构”[3]。2011年,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发表《影子银行:内涵与外延》,认为影子银行是存在于传统银行体系之外,产生于金融专业化活动和监管套利之中,以资产证券化为基础,由各种机构实体和金融活动组成的,实现期限、流动性以及信用风险转移的信用媒介。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2012)在《green paper shadow banking》一书中,将影子银行定义为在传统银行体系之外发挥信贷中介功能的实体及其相关活动,并将影子银行分为两类:一类是机构实体,包括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基金、从事流动性和期限转换操作的金融公司等;另一类是业务活动,包括资产证券化、证券出借与回购等[4]。

总的来说,国外就影子银行主要从三个标准界定:监管角度、机构角度、功能角度,从监管角度而言,有些非银行金融机构是受到严格监管的,如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证券公司、保险中介等;从机构角度看,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及其他一些表外业务也应该属于影子银行业务,透明度比较低一些,商业银行也应该属于影子银行,比较而言,从功能角度界定应该更全面一些(王浡力、李建军,2013)[5]。FSB对影子银行的定义就是从功能角度来界定的,国内学者对此比较认可并达成共识。例如,影子银行的本质是一种“信用融资体系”,通过银行贷款证券化,从证券市场获得信贷资金、实现信贷扩张(易宪容,2009)[6];肖钢指出影子银行大致可以描述为一个涉及实体的信用中介系统,且其活动超出常规银行系统;文维虎、陈荣(2010)描述影子银行是没有挂银行之名而具有银行之实,它是既有积极的融资功能、也可能酝酿成经济与金融风险的类似银行功能的机构及行为总和[7]。

综合各方观点,笔者将影子银行定义为,绕开监管或监管弱化的,以信用融资为基础,行使部分银行职能,涵盖各种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

(二)中国影子银行的分类

与国外影子银行体系不同,资产证券化及衍生品在我国影子银行中所占份额很小,信用融资类业务是中坚力量。2014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我国影子银行主要包括三类:一是不持有金融牌照、完全无监管的信用中介机构,包括新型网络金融公司、第三方理财机构等;二是不持有金融牌照,存在监管不足的信用中介机构,包括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三是机构持有金融牌照,但存在监管不足或规避监管的业务,包括货币市场基金、资产证券化、部分理财业务等。此分类从机构标准来界定,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及一些表外业务未涵盖到影子银行监管范畴之内,广受业内人士所诟病。

2013年10月,中国社会科学院在其发布的《中国金融监管报告2013》中,将我国影子银行划分为四大类:最窄口径,影子银行仅包括银行理财业务和信托公司两类;较窄口径,包括最窄口径和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较宽口径,包括较窄口径、银行同业业务、委托贷款等出表业务;最宽口径,包括较宽口径和融资担保公司、小贷公司、典当行等民间融资。笔者认为,这样的划分体系比较全面,更有助于监管机构理清监管对象和目标。本文将此划分体系进一步分为三种,见图1,其中非存款性金融机构包括信托公司、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民间融资平台包括融资担保公司、小贷公司、典当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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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国影子银行风险评估

据中国社科院《金融监管蓝皮书:中国金融监管报告(2014)》数据显示:2013年,影子银行体系规模大致为27万亿元,占银行业资产比例为19%。而FSB在《国际影子银行监控报告2014》中明确表明中国影子银行规模急速扩张,2012年至2013年,一场信贷繁荣推动中国影子银行规模增加了38%,中国狭义影子银行规模达到2.7万亿美元,位居被检测国家第三位,占全球35万亿美元的7.7%。中国社科院与FSB对我国影子银行规模统计略有出入,原因就在于基于影子银行内涵界定不同所导致的统计口径不一致。但这两个机构及社会各界都普遍认为,中国目前影子银行规模巨大,对经济社会的影响也越来越大。

影子银行突破了监管当局对于存贷比限制,扩大了金融机构的信贷投放能力,对实体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也有利于推进中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进程。但同时中国影子银行大规模激增所带来的风险积累引起了业界的重视。中国影子银行体系共同特点是规模增长迅速,系统性风险日渐凸显(沈伟,2014)[8]。

(一)削弱货币政策的有效性

影子银行呈现明显的逆周期特征,在对传统间接融资体系形成有益补充的同时,也削弱了货币政策的有效性(裘翔、周强龙,2014)[9]。影子银行存在的规避信贷规模管制、地下金融乱行等,严重阻碍了我国货币政策目标的实现。以货币供应量为例,央行统计的数据未包括影子银行体系中的货币供应量,所以我国金融市场上实际的货币乘数要大于理论的货币乘数,央行对货币政策中间目标(货币供应量)无法进行有效控制。其次,传统货币政策调控工具的有效性也被减弱,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再贴现率、公开市场业务等都无法有效的控制市场流动性,为进一步探讨这些问题,本文引入IS-LM模型进行分析,见图2。

央行确定2015年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灵活运用各种工具组合,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货币信贷和社会融资规模平稳适度增长,在IS-LM模型中表现为LM曲线向左上方移动到LM',此时的均衡点为e。但是影子银行的存在会增加实际货币供应量,使LM曲线向右下方移动到LM''。同时,在高报酬率的吸引下,人们会将货币投资于这类机构,IS曲线会向右上方移动到IS',与LM''相交于e',形成新的均衡点,与e相比,利率上升,收入增加。由于银子银行的存在,民间资本流入影子银行体系,银行体系流动性实现,同时社会融资规模会超预期增长。由此得出,影子银行不利于我国货币政策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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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冲击金融体系的稳定性

2014年底,社会融资总规模16945亿元,其中人民币贷款增加6973亿元,占同期社会融资总规模的41.15%;在2012-2014年,人民币贷款占同期社会融资规模的比例均值接近50%左右,见图3。由此也可以大概评估出,中国的影子银行在整个金融体系中已经占到极其重要位置。影子银行系统对我国金融发展具有正向促进作用,但其发展对金融稳定产生负向冲击(刘超、马玉洁,2014)[10]。不仅如此,影子银行冲击金融体系稳定性的渠道多,危害大。中国的影子银行属于信贷主导发展模式,主要通过社会融资成本、货币政策和银行稳定等渠道来威胁金融稳定,影子银行对中国金融稳定性的冲击程度已远远超过通胀率风险、银行自身风险等因素且存在时滞效应(封思贤等,2014)[11]。笔者认为,影子银行对我国金融稳定性的影响可以概括为通过银行内部和银行外部两条途径。

首先,在银行体系内部,大量存在的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担保等衍生信用服务,形成了非传统信用扩张机制,加大了传统银行的系统风险。其次,在银行体系外部,影子银行本身规模的膨胀以及对传统银行业务的替代,严重压缩了传统金融机构的份额,大量存款流出银行体系,而银行本身的存款也变得更加短期化和波动化,这将造成银行的资金期限错配问题,系统性的风险进一步加重;同时,影子银行体系作为实现期限、流动性以及信用风险转移的信用媒介,能够通过各种渠道变相实现存款脱媒和贷款脱媒,加速了银行的“金融脱媒”,造成资金的题外循环,加剧金融系统不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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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妨碍金融监管的完备性

影子银行最大的特征就是游离于监管系统之外,随着各种形态的影子银行业务规模的扩大,金融监管的完备性很难得到保障。随着国家稳健货币政策的实施,商业银行传统信贷业务被进一步压缩,一些银行纷纷通过业务创新来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张佳等,2012)[12]。

2004年第一支银行理财产品诞生,经历十年发展,其规模和数量均迅猛增长。截至2014年6月末,全国已有498家银行发行并登记了理财产品,存续产品51560只,总规模12.65万亿元[13];委托贷款增加2616亿元,占社会总融资规模13.3%[14]。信托公司作为我国非存款性金融机构的排头兵,总资产规模一直大幅增长,自2013年信托业步入“后10万亿时代”,增速开始放缓,进入平稳增长阶段,2014年2季度末,信托业管理的信托资产总规模为12.48万亿元[15]。截至2014年6月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8394家,贷款余额8811亿元,上半年新增人民币贷款618亿元[16]。基于本文对中国影子银行类型的梳理,银行的理财产品及委托贷款业务、信托公司、小额贷款公司都是我国比较典型的影子。数据表明,截止2014年6月末,仅以上四项业务,影子银行的规模就达到了26.18万亿元,直逼同期全国GDP26.90亿元。

当前,我国实行的是分业监管和机构监管模式,影子银行不断加深了金融业务和金融机构的关联性,各职能部门在监管目标和立场不同,容易导致监管冲突,出现监管套利、监管重复和监管真空。商业银行内部影子银行业务和信托公司规避了信贷额度的控制,绕开监管;商业银行外部的民间融资平台以及其他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较弱。虽然银监会已出台了相应措施来监管,但是针对性、完备性都有待提高。

四、防范影子银行风险的对策建议

在如何应对影子银行风险的政策思路方面,彭文生等(2013)主张将影子银行纳入适度监管,分类排查,总量控制[17],文维虎、陈荣(2010)则建议对不同的影子银行实施分类监管,由归口部门对其财务报表进行审查和评价,尤其是对非银行金融机构实施定点银行账户托管[7]。但是中国影子银行有其特殊性,不能只借鉴国外对影子银行体系监管的措施。笔者认为影子银行的监管应当坚持以规范化经营为主的原则,建立清晰的宏观审慎监管机制和微观监管架构,通过法律、法规引导其朝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根据上文论述,为了防范影子银行风险,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一)改革货币政策

通过上文分析,影子银行对我国货币政策有效性的影响主要是通过影响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以及传导机制发生作用的。为保证货币政策的实施效果以及对宏观经济的贡献,必须改革货币政策。一是改革货币政策工具。影子银行带来的“金融脱媒”大大降低了存款准备金的作用力,因此应扩大存款准备金的缴纳范围,同时实行差额存款准备金制度。二是完善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我国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货币供应量,主要包括M1和M2。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社会融资规模,除人民币贷款外,委托贷款、信托贷款、未贴现银行承兑汇票等都大幅增长,实际货币供应量远超出了M1和M2。因此,应建立新的货币政策中介目标,将社会融资规模、民间借贷等都纳入统计范畴。

(二)完善监管体制

影子银行是对传统商业银行的有益补充,具备传统资金供需转换中介功能,提升了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帮助中小企业减少融资成本,解决融资问题。因此,监管过度会抑制金融创新,不宜采用过严的监管政策,应该适度监管,以鼓励和引导为主。第一,建立功能性监管模式,基于功能角度界定影子银行的全面性,突破原始的分业监管和机构监管,从而能最大限度地避免监管真空和监管重复,实现金融监管的完备性。第二,对我国各种形式的影子银行进行不同口径的排查,对金融创新产品和金融工具进行分类、评价和统计,有针对性地对影子银行规模进行总量控制。第三,形成宏观审慎监管机制,限制金融风险的累积,强化金融体系对负面冲击的自我恢复能力,开发有效的宏观审慎监管工具,构建中国与其他国家宏观审慎监管的协调机制。第四,构建微观监管框架,针对各种形式的影子银行的机构和产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各类影子银行的业务范围和形式。

(三)健全内部控制

虽然外部监管可以对影子银行的合规性经营进行约束,但是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是实现有效监管的前提。影子银行必须增强组织内部内控意识,加强内控制度的建设,强化内控制度执行的有效性,提高内控责任部门监督职能。首先,健全公司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影子银行的内部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约束影子银行规范经营,稳定资金流动性,控制杠杆比率,健全相应的激励机制、问责机制。其次,健全风险监控系统,全面收集同行业产品和业务交易数据,建立数据库,引入云计算,动态和综合分析金融风险,健全风险预估、预警和干扰方式,并建立有效的风险隔离制度。

(四)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

与欧美发达经济体金融自由化程度高相比,我国的金融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金融基础设施不能匹配经济发展的需要。20世纪80年代以来,人民币利率管制可以分为严格管制和非对称管制两个时期,利率管制扭曲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两个市场,成为引发银行业暴利、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民间借贷危机等诸多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利率管制扭曲效应的矫正亟需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邓纲,2015)[18]。利率管制时代,影子银行能降低经济中的融资成本,纠正存款利率管制带来的利率扭曲。同时,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能引导影子银行健康发展。资金的本质逐利性只有在利率完全市场化的状态下才能反映出来,利率才能反映出资本的价格,市场效率才能提高。在有效监管和风险可控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各项金融改革才是治理影子银行的当务之急。因此,应当重构我国利率管制规则,约束监管机构的利率管制权。

 

 

参考文献

[1]Richard.,J. Rosen.Too Much Rights can Make a Wrong: Setting the Stage for the Financial Crisis[J].Federal Reserve Bank of Chicago, 2009,(11):19-22.

[2]巴曙松.加强影子银行监管[J].中国金融,2009(14):24-25.

[3]保罗·克鲁格曼.反思大萧条:萧条经济学的回归和2008年经济危机[M].刘波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09.

[4]European Commission. Shadow Banking[R]. Green Paper,2012(3):3.

[5]王浡力,李建军.中国影子银行的规模、风险评估和监管对策[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3(5):20-25.

[6]易宪容.“影子银行”信贷危机的金融分析[J].江海学刊,2009(03):70-78.

[7]文维虎,陈荣.重视影子银行动向避兔风险隐患显现[J].西南金融,2010(2):19-28.

[8]沈伟.中国的影子银行风险及规制工具选择[J].中国法学,2014(08):151-165.

[9]裘翔,周强龙.影子银行与货币政策传导[J].经济研究,2014(5):91-105.

[10]刘超,马玉洁.影子银行系统对我国金融发展、金融稳定的影响:基于2002-2012年月度数据的分析[J].经济学家,2014(4):72-81.

[11]封思贤,居维维,李斯嘉.中国影子银行对金融稳定性的影响[J].金融经济学研究,2014(4):3-13.

[12]张佳,许华伟.影子银行业务的风险及监管对策[J].经济纵横, 2012(10):92-96.

[13]中国金融新闻网.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半年度报告(2014上半年)[EB/0N]. http://www.financialnews.com.cn/sj_142/jrsj/201408/t20140815_61274.html,214-08-15.

[14]中国人民银行.2014年社会融资规模统计表[EB/0N]. http://www.pbc.gov.cn/publish/html/kuangjia.htm?id=2014s18.htm,2015-03-01.

[15]中国信托业协会.2014年2季度中国信托业发展评析[EB/0N]. http://www.xtxh.net/xtxh/analyze/20279.htm,2014-08-11.

[16]中国人民银.行《2014年上半年小额贷款公司数据统计报告[EB/0N]. http://www.pbc.gov.cn/publish/goutongjiaoliu/524/2014/20140723134804072473656/20140723134804072473656_.html,2014-07-23.

[17]彭文生,林暾,赵扬.影子银行风险暴露[J].金融发展评论,2013(02).

[18]邓纲.人民币利率管制的扭曲效应、规则缺陷和制度重构[J].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17(1):126.

 

 

作者简介:黎友焕(1972年7月出生),男,广东汕尾人,经济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综合研究开发中心主任,研究员,主要研究国际金融、世界经济、企业社会责任;刘永子(1990年9月出生),女,湖北荆门人,经济学硕士,《企业社会责任》杂志社编辑,主要研究国际贸易、企业社会责任。【摘 要】基于1991~2012年的数据实证分析了中国影子银行对金融稳定的影响机制。结果表明,美欧影子银行属于资产证券化主导发展模式,主要通过金融衍生各个环节上金融市场与金融机构的冲击来加剧金融不稳定;中国的影子银行属于信贷主导发展模式,主要通过社会融资成本、货币政策和银行稳定等渠道来威胁金融稳定。影子银行对中国金融稳定性的冲击程度已远远超过通胀率风险、银行自身风险等  更多...

原文阅读下载:《甘肃社会科学》2015年三期P15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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