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责任研究会  人事管理制度

2010-03-21 18:03:27 作者: 所属分类:相关资料 阅读:1433 评论:广东省社会责任研究会  人事管理制度已关闭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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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社会责任研究会

人事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人事招聘、辞职、请假、休假、作息、出差,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制定本制度。

一、本研究会(广东省社会责任研究会简称,下同。)招聘分为三类,一是正式入职,二是实习生,三是临时聘用。

二、应聘条件:

1.正式入职:

①品质端正,思想积极健康向上。

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③具备社会责任专业素养,有从事专业研究的能力,可独立承担课题,撰写研究报告。

④身体健康,能胜任学术研究工作。

2.聘用实习生:

①专科及以上学历。

②熟练掌握网上收集、整理资料的方法。

③能协助课题组负责人从事研究的基础工作。

④身体健康。

3.临时聘用:

因工作需要,可临时聘用符合工作性质和内涵的专业人员。被聘人员条件以适合岗位需要为原则。

三、待遇

1.正式入职类,通过广东省社科院人事处招聘全部流程,可以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对应事业单位专业人员职称级别薪金标准待遇。

2.实习生类,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届和往届毕业生,待遇按下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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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即为正式聘用,相应享受薪资待遇。

3.临时聘用类,按工作任务和被聘人员专业能力确定待遇,参照院内标准。

四、每一职位均设置“岗位责任书”,说明其职务、职权、职责内容。

五、本研究会招聘工作由秘书处具体承办,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实施考核,择优录用。

六、新进员工在报到后、试用前,应办妥下列手续:

1.填写本研究会《员工登记表》。

2.交验学历、职称证件及身份证并复印存档。

3.提交近期医院体格检查表。

4.缴验前任职单位离职证明书(学生免)。

5.交最近半身正面免冠照片三张。

6.签订《聘用合同》。

七、员工离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提交辞职报告,由会长审批。工作移交清楚,办好离职手续,方可离职。移交工作由副秘书长监交,移交内容主要包括:

1.已完成的工作情况。对已完结的工作须归档。

2.已接但未开展的工作。

3.正在开展但未完成的工作。未完成的工作须整理好,移交给下任或指定人。

4.资料移交:主要包括与外单位签订的合同文本,工作过程中产生的文本资料,对外联络情况以及相关业务文件、资料、批示等。

5.物品移交:

① 单位提供的办公用具。

② 单位提供的其它物品。

八、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研究会规章制度。按作息时间上、下班。承办工作讲效率、求质量、不拖延、不积压。

2.保守研究会业务机密和客户机要信息。

3.爱护公共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4.维护研究会信誉,不作任何有损研究会信誉的行为。

5.注意自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6.待人诚恳,态度谦和,遇事商量,争取同仁的支持、合作,有良好的团队作风。

7.研究会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双休及法定假日为休假日。因工作节假日不休息的,由副秘书长安排补休。

九、员工请假,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员工因故请假,须书面申请,由会长审批。

2.请病假须有医院医师证明。若疾病急性发作,事后应补交证明。

3.因私事待理的事假申请,报会长视工作情况审批。

4.参加政府举办的资格考试,可请公假。

5.其他假按按法规执行。

十、员工因公奉派出差,应按规定时间往返。如出差公务提前完毕,应立即返回,不得滞留。因公确实难于核定天数前返回的,应列具事实理由,报会长核准。各项差旅费用,均应返回后三天内按标准检据报销。

出差应按照最近路线直赴出差地点,非经许可,不得绕道或延滞非公差地区。

十一、本制度解释权在研究会秘书处。

十二、本制度从2010年4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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