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人员拜访黎友焕教授

2012-08-17 00:08:18 作者: 所属分类:前沿动态, 活动纪要 阅读:2343 评论: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人员拜访黎友焕教授已关闭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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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8月16日,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品牌管理中心副总监杨熠和江石明前来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拜访广东省社会责任研究会会长、教授黎友焕博士,会议在广东省社会科学院2号楼401室进行。双方就企业社会责任年度报告的相关问题展开了深入探讨。

  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品牌管理中心副总监杨熠首先介绍了越秀集团的相关情况,她说,越秀集团是一家国有企业,旗下控有越秀地产、越秀交通、越秀金融三大核心板块,集团及各板块皆未建立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虽然越秀地产有发表过企业社会责任年度报告,但越秀集团并没有以集团的名义发表过报告。她认为,现在发表企业社会责任年度报告,不仅仅是为了发布报告,更是提升品牌的一种手段。

  黎友焕教授对此表示高度地赞赏,他说,作为企业的一名管理人员,能认识到这一点是相当不错的,很有建设性。他说,企业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就是主动地向利益相关方披露企业非财务信息,迫于这样的压力,企业会更严格的要求自己履行社会责任,包括经济责任、法规责任、伦理责任、自愿性慈善责任和其他相关责任,他指出,从他十几年的研究经验和相关的调查工作得出的结果说明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能提升企业各方面的绩效。

  接着,黎友焕教授对广东省社会责任研究会的情况对来宾进行了大致的介绍:广东省社会责任研究会是广东省社会科学院下属的一个民间机构,是省一级学会,有专门的办公地点,专业的研究团队,和系统的社会责任方面的研究书籍,包括每一年都出版的《中国社会责任建设蓝皮书》和《企业社会责任》杂志,已经出版或正在出版的《ISO26000系列丛书》、《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系列丛书》、《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专家文库》和《中国社会责任研究中青年专家文库》等。

  黎友焕会长还根据越秀集团的情况,给予了针对性地建议:

  1.很多企业总认为发布社会责任年度报告,是一种累赘,一种负担,不到不得已的情况,就不主动发布社会责任年度报告,不愿意主动地向利益相关方披露企业非财务信息。而事实上,出于对来自各方压力的回应,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发布社会责任年度报告,因此发布社会责任年度报告,不但具有先进性,还具有历史性。如等到不得不发布社会责任年度报告之时再去发布的时候,就需要对历史重新追溯,而这样耗费的成本并不小,但效果不大。

  2.越秀集团是一家国有企业,而旗下控有的越秀地产、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建等三家公司是在香港上市的。若集团要写一份总的报告,囊括各大核心板块的话,要有不同的侧重点,且要根据不同的指导意见。广东省社会责任研究会的研究团队撰写报告,则会选择五个不同的依据,包括ISO26000社会责任国际标准,国资委、上交所及深交所的指导意见,GRI等。

  听完黎会长的发言,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品牌管理中心副总监杨熠也提出了几个问题,包括:1.现在所发布的大部分企业的社会责任年度报告,都是根据GRI来撰写的。GRI应该说是一个比较成熟的体系,而相对于ISO26000而言,用哪个标准会更好呢?2.如果越秀集团要做属于自己集团的一个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如何才能做得具有一致性又符合各行业特色并作为一个考核的标准?

  黎友焕教授针对第一个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说,过去发布的很多年度报告都根据GRI来撰写,那是因为当时没有ISO26000,而现在ISO26000出台后,它对社会责任的定义更加全面。两个标准不能确切地说哪个好,哪个不好?选择根据哪个标准,至今也没有相关文件硬性规定要用哪一个?对于第二个问题,黎友焕教授提出,任何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都不能雷同,都应该体现独自行业和经营特点的特色,甚至报告地区特色和自己特有的企业文化等。

  双方还就如何加强合作等问题进行了商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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