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责任研究会
广东省社会责任研究会秘书处
工 作 职 责
秘书处受研究会领导开展工作,署理日常事务。其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全面负责研究会办事机构的日常工作。负责与政府有关部门之间的联系。
二、负责研究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重要规章制度等综合性文件材料的起草,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研究会会员大会、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和其它重要会议的组织和服务工作。
四、负责联系各地市召集人,布置落实会员大会、理事会委托交办的各项工作。根据研究会领导的指示,检查督促各项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负责协调开展各类学术交流活动,组织课题组承接社会责任业务项目,举办专家论坛、专题讲座、研讨会等活动。
六、负责研究会文件资料的收发、登记、批办、传递、催办、归档、保管及印鉴管理、档案管理、办公自动化和保密工作。
七、负责做好会费收缴工作。
八、做好网站建设工作,负责信息的交流、收集和整理。宣传、推广和普及社会责任知识。
九、受研究会委托发展会员,管理会员登记,颁发相应证书等管理工作。对会员提供咨询和服务。负责组织机构建设。
十、组织会员单位学习培训、外出参观考察和经验交流活动。
十一、完成研究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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