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尸企业”之殇

2016-03-22 15:03:40 作者: 所属分类:热点新闻, 社会案例 阅读:1513 评论:“僵尸企业”之殇已关闭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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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产经新闻 作者:齐庆华

“僵尸企业”之殇
“僵尸企业”出清要把好节奏,处置需理性善后

中国产经新闻记者 齐庆华报道

去年下半年以来,“僵尸企业”便成为市场热议词汇。2016年新年伊始,“权威人士”再次现身《人民日报》七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明确指出,当务之急是斩钉截铁处置“僵尸企业”,坚定不移减少过剩产能,让“僵尸”入土为安。

《中国产经新闻》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国“僵尸企业”问题日趋严重,国有企业中存在大量的僵尸企业,且其中不乏有上市公司。虽然目前尚没有准确的数据,但很显然僵尸企业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一大负担,清理僵尸企业也变得更加迫切。

1月15日,国资委主任张毅在中央企业、地方国资委负责人会议上表示,“处置“僵尸企业”是化解过剩产能、推进结构性改草的重要举措,也是当下背景绕不过的坎,是必须做的手术。”

不过,就如“权威人士”所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特别是化解过剩产能、处置“僵尸企业”,必然会带来一些冲击,而且这些冲击很可能会从经济领域延伸到社会领域。

“僵尸企业”出清在即

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2016年五大结构性改革任务,去产能为改革任务之首。而清理处置“僵尸企业”被看做是“去产能”的“牛鼻子”。

“鉴别一个企业是否是僵尸企业的核心,在于分析企业的整体现金流是否在很大程度上依赖筹资现金流,也就是分析企业的经营性现金流如何。优质的企业自身造血能力很强,而僵尸企业只能依赖通过输血存活。”民生证券研究院固定收益组负责人李奇霖告诉《中国产经新闻》记者。

依赖输血存活并占据各类资源,但却不能产生相应的效益,从而成为经济发展的绊脚石。不少国家的经济发展都深受僵尸企业的影响。以日本为例,据记者了解,上世纪90年代,由于经济泡沫破灭,日本多数企业利润下滑,债务累累,面对不堪重负、濒临倒闭的企业,日本政府本该让其破产,但政府却对企业实施救助,让其免于裁员。不过,这样的举动让日本银行不良债务高筑,大量失去竞争力的僵尸企业得以存活,却也极大地影响到整个经济的增长能力,最终导致日本经济停滞不前。

于我国,僵尸企业的存在,也同样会给我国经济的发展带来不良影响,其中银行不良贷款率的上升就从一方面体现出我国僵尸企业问题日趋严重。以银行不良贷款为例,据银监会2015年前三季度公开信息,我国上市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仍延续“双升”局面。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9月末,不良贷款余额较2015年初新增达2396.44亿元,不良贷款率1.59%。越来越多的贷款投向没有效益的僵尸企业,将导致资金错配,进而影响整体经济发展。

可见,出清“僵尸企业”迫在眉睫。中国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吕世杰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僵尸企业”已经不能创造价值,靠“吸血”存活,不仅占用了大量的社会资源,造成巨大浪费,同时,还制约了经济增长和经济转型,是市场经济发展中的绊脚石,没有存在的必要。就僵尸企业处置问题,张毅表示,国务院国资委正在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主体任务,到2020年前全面完成各项工作。

阵痛难免  风险可控

清理“僵尸企业”是必须的,但是在处置过程中带来的阵痛则不可避免。其中最为市场关注的则是处置“僵尸企业”所带来的下岗问题。

1月11日,人民日报刊文《别让僵尸企业挡了路》指出,“企业生死,牵一发而动全身。无论是兼并重组还是破产清算,都会涉及职工利益和人员安置,也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一个人下岗失业,全家人都跟着揪心,生活也会受到影响……”这让人不由地想起上世纪90年代末的国企改革,有人甚至将此次处理“僵尸企业”与上世纪末的国企改革相提并论,称担心其有巨大的社会风险。谈到上世纪90年末,那场惊心动魄的国企改革始终让人记忆犹新。国企改革引发上千万人下岗,对于经历“下岗潮”的人来说更是一段难以忘怀的悲痛回忆。

这一次,是否会如一些人所担忧的出现同样的问题?

“权威人士”指出,相比上世纪90年代,现在我国的实力相当雄厚,经济发展基本面好,新动力正在强化,新业态不断出现,前景是光明的,经济不会出现断崖式下跌。社会就业形势、财力规模、保障制度有了很大进步,抗风险能力强,只要处理得当,虽有阵痛,但不会很大,不会出现大规模的下岗失业问题。

对比上世纪90年代末的国企改革,此次处置僵尸企业有许多不同点。“首先改革背景不同。其次,改革的内容不同。”广东省社会科学综合研究开发中心主任黎友焕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上世纪末国企改革是在经济复苏时期,进行的市场化改革、股份制改革,是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以增强企业活力。此次改革是在产能过剩,落后过剩产能阻碍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时期。

从改革内容来看,黎友焕指出,上世纪国企改革以给予企业更多权利,如经营自主权,提升企业活力,降低企业成本为主要内容,而此次国企改革以促进国企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淘汰落后国企为主要内容。“1997年全面实施以减员增效为主的国企改革,目的是通过在4年内裁减1/3以上的国有企业职工以提高国有企业的效率。”

虽然根据官方统计数据,到1999年年末累计下岗职工人数已达到2440万,占当时全国国企职工总数的20.7%。但在黎友焕看来,此次国企改革裁员并不全是为了降低成本,而是让一些名存实亡的企业,真正退出市场,不再依靠政府救助而生存。他告诉记者,1997年国企改革出现“下岗潮”现象,但许多下岗人员进入了缺少人手的新行业、新岗位。“此次国企改革产生裁员,一些人认为目前行业发育完善、无法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提供新的就业岗位,对于这种担忧我认为是没必要的。”

对于其中的原因,黎友焕分析道:“首先,目前市场吸纳能力仍然乐观,劳动力市场仍然处于供不应求状态,从就业市场景气指数来看,2015年第一季度达到历史最高点2.46;其次,我国经济结构进行调整,第三产业会吸纳大量劳动力就业,2014年我国第三产业比重已占GDP比重48%,吸纳劳动力能力很强,并且提供更多的就业渠道,各种新业态发展也拉动了就业;最后,国家社会政策做好托底工作,加大资金投入,完善下岗分流人员的安置政策,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同时,提供转岗职工技能培训,给予下岗职工必要的创业支持,帮助失业人员能够顺利再就业。”

可见,本次处理僵尸企业与上世纪的国企改革有本质的不同。“从企业改革目标上看:当年的国有企业改革是将国有企业调整至适应市场化竞争的状态,企业从计划经济环境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是复杂且艰难的,因此自然经历了一个痛苦的过程。”李奇霖指出,而如今的僵尸企业处理,则是完全在市场环境下,根据市场运行规则,将不符合市场需求的落后企业淘汰,虽然也存在困难,但波及的范围和操作的难度是弱于当年的。“因此,出现全面社会风险的可能性是很小的。”

即便如此“权威人士”也提醒:阵痛可以承受,但对于推进过程中产生的矛盾和冲击,切不可大意。

处置“僵尸企业”把好节奏

僵尸企业产生原因多种多样,无论因何产生,作为经济转型过程中的产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它都应该被依法清理。

“权威人士”提出,处置“僵尸企业”,要尽可能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对破产企业尽量实行“安乐死”。“‘僵尸企业’存在于各个行业,甚至上市公司中也有不少‘僵尸’,处理这些企业,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应实行‘关、停、并、转’的办法,对僵尸企业实行‘安乐死’。”吕世杰指出,“关、停”就是关掉这些企业,疏解人员,然后“并、转”,进行重组、并购,让市场血液去把遗留问题消纳,把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资金、技术输送到改组后的企业,一定会能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

总部位于北京,曾因购买冰岛土地备受各界关注的中坤集团让吕世杰记忆深刻。他告诉记者,由于集团依靠政府资源优势、利用银行贷款盲目扩张,先后开发了全国各地多处地产项目,贷款达几十亿元而无法偿还,其多处资产被查封,也被法院列为失信企业名单,已经形成典型的“僵尸企业”多年。“2015年底,该公司‘忍痛’进行了重组,获得了新的注资。”

“中央提出的这一措施,是处置僵尸企业的有效手段。”李奇霖表示,僵尸企业的处置以“兼并重组”为主,可以减少地方政府在推动落实具体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阻力,保障企业改革过程中的职工生活和社会稳定。

在黎友焕看来,“僵尸企业”之所以“僵”而不死,主要是它们依赖非市场因素生存,靠政府补贴、银行续贷等方式获得给养。“了解僵尸企业的基本特征后,我们更应让市场说话,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法律制度,通过兼并重组、债务重组和破产清算等方式,实现市场出清。”

他表示,首先政府停止补贴、银行停止续贷;其次僵尸企业出清关乎就业,关系社会稳定,政府也不能撒手不管,处置僵尸企业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分类施策。“一是加强管理提升一批,提高运行效率,拓展营利空间;二是通过技术改造提升一批,加强创新推动产业转型,促使一批企业走入正常发展轨道;三是兼并重组一批,对于自身能力难以渡过难关的企业,通过与其他企业合并重组协同发展,形成新的活力;四是对于扭亏无望的企业,实行关闭退出。”此外,他也提醒,处置“僵尸企业”不可忽略可能出现的失业问题。“这需要在市场吸纳就业的基础上,政府做好社会托底工作,加大社保基金投入,加大职业技能培训。”黎友焕强调。

无疑,处置“僵尸企业”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在处置的过程中也必然会出现一些震动,因此,去“僵尸企业”后不能忽略妥善的安置,需要理性的善后从而避免可能出现的社会问题。上述《人民日报》刊文中指出,企业的生死,政府不能大包大揽,但对社会托底政策则不能撒手不管。“对政府来说,最要紧的是加大资金投入,完善下岗分流人员的安置政策,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同时,还要加强转岗职工技能培训,给予下岗职工必要的创业支持,帮助失业人员能够顺利再就业。”

对此,黎友焕认为,政府通过设立用于职工安置的专项资金,并进行监管,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帮助其顺利就业等一系列措施,可以解决可能出现的下岗引发社会不稳定等问题。“虽然出现全面社会风险的可能性很小,但是地方在处理僵尸企业的过程中,还是应当注意出清的节奏。”李奇霖提醒道,我们认为,应当仔细甄别企业是否彻底僵尸化,对于有希望恢复正常经营的企业,可以适当予以支持;对于完全依赖财政救助、盈利能力已经完全丧失的僵尸企业,应当坚定的、有规划、有步骤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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