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广东省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会 >> 研究成果 >> CSR原创专区 >> 正文


2008年首季香港上市企业内地血汗工厂报告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大学师生监察无良企业行动(SACOM)网站 更新时间:2008-5-11 22:56:31

2008年首季香港上市企业内地血汗工厂报告
 

2008年首季香港上市企业内地血汗 工厂 报告

大学师生监察无良企业行动(SACOM)

香港浸会大学学生会

香港中文大学学生会

2008 年4 月

一)前言

近年,香港定位自已为能够与纽约、伦敦媲美的国际金融中心,香港证卷市场的总市值亦已升至历史高位。在全球化的背景下,资本「无国界」──而部份无良资本所造成的负面社会和环境跨境影响也同样是「无国界」。作为重要的国际集资和资本输出地,我们认为身为世界公民的香港人,不论是政府、投资者、消费者、或普罗大众,都有责任去关注港资跨国企业的境外行为,了解其对世界各地社会、环境、经济、民生以至其它方面的影响。

自国内改革开放以来,香港资本在中国内地的投资,特别是珠三角地区,已经有三十年历史。直至2005 年底,港资企业在广东共投资近 8,220 亿港元(1,054 亿美元)或相当于广东累计外来直接投资总额之65%,令香港成为广东省的最重要外来投资者。珠三角的深圳、东莞、惠州、广州、珠海、中山、江门、佛山及肇庆九市,港资企业设厂共112,700 家,即是珠三角每两家制造企业就有一家是与港人有关,合共聘用超过960 万名工人。

香港上市企业利用本港的证卷交易平台向公众集资,有责任向公众交代其经营及生产情况,以及接受香港法例和社会的监督和约束。因此,我们决定以香港上市企业在珠三角的投资行为作为切入点,考察部份香港输出资本对珠三角等地区的带来的社会民生问题,特别是对农民工的影响。我们期望,这个报告能够成为香港社会监督本港资本境外投资的一个起步点,并藉此推动香港市民的国际公民意识,以及改变部份港资企业的境外恶劣行径。

二)本报告目的

本报告旨在提升公众对香港资本于内地投资的负面社会民生影响的关注,从而:

1) 推动香港市民的国际公民意识;

2) 揭发、批判及改变部份港资企业严重剥削中国工人的行为;

3) 呼唤香港市民及中国内地人民对中国农民工处境的关注;

4) 提出中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它保障劳工法例立法的必要性;

5) 引起社会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讨论。

三)调查方法

从2007 年年底开始,我们透过互联网搜索、新闻报道、公司资料、相关人士提供资料等途径,找出十多间有于珠三角设厂、并较可能对当社会民生造成负面影响的香港上市和非上市企业。2008 年初,我们以实地考察和访谈的方式,以负面影响较严重、和该港资企业的规模和影响力为标准,缩窄和确定调查范围。

于2008 年3 至4 月期间,SACOM 及本港大学生调查员,多次前往深圳、东莞等地的六间港资工厂附近进行调查;调查以开放式问卷的方式进行,访问了83位工人。在访问过程中我们尽量抽选不同部门、不同性别、不同省藉、不同级别,以及年资较长的工人,以期获得更丰富更可信的资料。另外,由于调查员在初步调查时,发现「玖龙纸业」的劳动条件特别恶劣,故特别深入调查。

四)受关注的五间港资企业的基本资料

4.1 玖龙纸业(控股)有限公司(2689.HK)

英文名称 Nine Dragons Paper (Holdings) Limited

主席 张茵

主要业务 从事包装纸产品之制造,产品包括卡纸、高强瓦楞芯纸及涂布

白板纸业务,以及制造本色木浆。

市值 近360 亿港元(2008 年4 月11 日)

主要投资者 Fidelity, Carmignac Gestion, HSBC Asset Mgt,

Capital International, JP Morgan Investments, Invesco.

另据报载1:李兆基、郭鹤年、郑裕彤

重要客户 Nike, Coca-Cola, Sony(玖龙纸业40%产品出口外销)

工厂地址1 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新沙港工业区

工厂地址2 江苏省太仓市港口开发区

网址 www.ndpaper.com

电话 (852) 2511-6338

4.2 鸿兴印刷集团有限公司(0450.HK)

英文名称 Hung Hing Printing Group Limited

主席 任昌洪

主要业务 彩盒印刷及制造、纸张贸易、瓦通纸箱制造及造纸。

市值 近15 亿港元(2008 年4 月11 日)

重要客户 Disney, Wal-mart, K-mart, Mattel, McDonald’s

工厂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镇怀德工业村鸿兴印刷城

网址 www.hhop.com.hk

电话 (852) 2664-8682 / (86) 755 2739-2288

4.3 德林国际(1126.HK)

英文名称 Dream International Limited

主席 CHOI Kyoo Yoon

主要业务 设计、发展、制造及销售毛绒玩具及金属和塑料玩具

市值 1.7 亿港元(2008 年4 月11 日)

重要客户 Disney

工厂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黄田村岗背工业区

网址 www.dream-i.com.hk/

电话 (852) 2378-2139

4.4 富达制品厂

主要业务 生产电视机、DVD、手机、充电器等外壳

重要客户 Nokia

工厂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固戍上围园新园工业区

电话 (86) 755-29927406

4.5 新生顺景制品厂

主要业务 生产手袋

重要客户 BBK、CG、沙皮狗

工厂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镇新生新联工业区

电话 0755-084885918

五)五间受关注港资企业的工作条件详细内容

6.1 「玖龙纸业」工作条件报告

──「女首富」张茵如何剥削工人?

A) 背景

玖龙纸业2006 年于香港上市,高峰期市值近一千亿港元。玖龙纸业主要业务为包装纸产品之制造,产品包括卡纸、高强瓦楞芯纸及涂布白板纸业务,以及制造本色木浆等。玖龙纸业于中国内地共有两个厂房,一个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另一个位于江苏省太仓市,分别聘用约9,000 及约6,000 工人。玖龙纸业正在于重庆和天津兴建第三和第四生产基地。玖龙纸业被指是中国第一、亚洲第二、世界第八的造纸巨头。

玖龙纸业集团主席张茵女士,曾被2006 胡润百富榜评为「第一位中国女首富」,同时她亦是「全国政协委员」。近半年,张茵曾多次高姿态的在公开场合抨击国家保障工人权益的政策。张茵曾表示:「从发展角度来讲,一个国家如果没有贫富悬殊的话就不会富强起来」2、「法律过于保护劳工的话,企业就很难运作了」3。张茵近来亦大肆抨击《劳动合同法》立法,张茵指:「新实行的《劳动合同法》提出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相当于计划经济时代的铁饭碗,对资方和无技术的劳动者,都是一种压力」4。张茵更以全国政协委员身份,在早前两会提出撤销《劳动合同法》其中一条最重要的条文──无固定期限合同。

据东莞厂受访工人指,2007 年12 月13 日,有约2000 名5原料场的工人因不满工厂无理扣减9 月、10 月及11 月工资,强迫工人以低薪与劳务公司签劳动合同,以及把工人过去的工龄一笔勾销(劳务公司给工人的新劳动合同上只有960 元6的月薪,比以往1500 至1700 元/月大幅度下降)而集体罢工3 天,并堵塞门前公路造成交通瘫痪。而据太仓厂受访工人指,2007 年年底,原料部也有约500 名工人因不满劳动合同安排罢工4 天。两家玖龙工厂的罢工,明显不是由《劳动合同法》立法所引发,是由于厂方违法清算工人工龄、无理克扣工人工资以及无故减却工人工资而致。

B) 工人雇用情况

1) 玖龙东莞厂:

东莞厂总共约有工人9,000 人,男工占90%。2008 年之前,其中有约3,500人是长期的「临时工」,主要在「原料部」工作。不过,「原料部」其实主要负责纸品的原料生产及供应,对整个生产过程而言,是重要而不可或缺的工序,明显并不属于「临时」或「辅助」性质。

? 2007 年12 月东莞厂罢工事件详情

玖龙纸业于罢工后发出的新闻通知7表示:「参加昨晨发生罢工事件的临时员工,约有数百人,事件起因源于早前有谣言指玖龙纸业将调低临时工人工资,甚至有传言指临时工人将被解雇,因误传错误讯息付员工误会而触发事件。」然而,受访工人所说的,却是另一个故事。

多名受访工人表示,从去年9 份月开始,「原料部」的「临时工」被减薪了200 元工资,10 月被减薪500 元,两个月合共减了700 元,并将职长降职至生产在线工作。受访工人估计,那是由于《劳动合同法》即将实施,工厂想将大部份的工人转为「劳务派遣」工,以减少《劳动合同法》对公司用工的限制,于是便以每月大幅减薪及降职的方法,迫使工人自己辞职──连工厂辞退工人的赔偿费也可省回。11 月份开始,工厂要求「临时工」与劳务派遗公司签合同。可是,与派劳派遣公司签的合同上表明工资只有960 元,较与玖龙正式工人签合同的1500、1700 元工资少四成,令他们非常不满。12 月13 日遂由职长带头发起罢工,联合所有的「临时工」共2000 多任务人,于玖龙门外的进港路罢工堵路三天。

拒绝与工人建立固定劳动关系以逃避雇主责任

自2007 年12 月罢工后,「原料部」招聘的新员工(称为「辅助工」)都是和「南方人才市场」和「广州红海劳务派遣」等劳务公司签的合同,合同期为一年。于是,以后在玖龙东莞厂「原料部」工作的,都是劳务派遣的「辅助工」,不被当成工厂「正式工」:玖龙厂不与「辅助工」签订合同,「辅助工」不能住在工厂宿舍、「辅助工」全年无休(一年须工作365 天)等。不过,这批「辅助工」的管理权还是在玖龙厂手上──工资还是由玖龙厂发,玖龙厂还是有权从「辅助工」工资扣取罚款。「辅助工」工资较「正式工」低:男工月薪只有约1400 至1500 元;女工约1300 至1400 元。玖龙东莞厂以「辅助工」之名,使用大量「劳务派遣」工人长期和固定从事「原料部」工作,明显是拒绝与工人建立固定劳动关系以逃避雇主责任的做法。

长期以来,原料部「辅助工」都是不为工厂承认的工人,是临时工。据东莞厂工人表示,有别于生产部门的工式工,这两种工人都是长期的临时工,自有这些工位以来工厂都没有依法跟他们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工伤、养老等保险,亦不享有工式员工的福利待遇,如不可入住工厂宿舍,没有任何补助,没有双休日及法定假日,没有加班费。一名原料部工人表示,2007 年整整一年,只有指节放了两天假,共上班363 日。

「辅助工」还分为两种,一种是入职时通过身体检查要求的,一种是入职时没有做身体检查,主要是从在最恶劣卫生环境工作的岗位,如「拣白卡」的女工。入职时没有做身体检查的岗位的工人,更被禁止在工厂食堂吃饭,必须自备食物,在夏天高温时节,又没有适当的食物存放地方,对工人的饮食健康十分不利。工人更表示,工厂为了规避对工人职业安全健康的保障责任,粉尘严重的原料部女工岗位,都只请那些生完孩子的中年女工,而不请年轻女工。一名男辅助工,做了十年的「临时工」,最近才因为管理人员觉得他「听话」而有机会转到生产部成为工式员工。辅助工被要求随时听从管理层要求调配到危险任何岗位,而事前不会有任何职业安全培训,工人指上班都会很担心,哪天会被弄伤弄死,一个工人讲:「出来打工,也不就是为了生活,可是再穷也不想丢了性命或残废啊……」

这种对待辅助工如「下等贱民」做法,在权益被侵犯以外,对工人来说更是对他们作为一个人的侮辱。而这就是所谓「用工自由」下的玖龙厂辅助工人的命运。

2) 玖龙太仓厂:

太仓厂总共约有工人6,000 人,「原料部」占约2,000 人。2008 年1 月1 日起,太仓厂新招进来的「原料部」工人都是和昆山的「思拜克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派遣工」底薪850 元,加上加班费月薪约1,300 元。不过,太仓厂的「派遣工」享受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待,加班费基本上按劳动法来算,平时不加班、周六周日两倍工资,不过,法定休假日并没有三倍工资。

太仓厂的正式普工每月工资连加班费约1,800 元,比「派遣工」高500 元。不过,不论是正式普工还是「派遣工」,工人工资都被扣押约一个月,而且没有明细工资单,受访工人都表示不清楚工资是如何计算出来的。

C) 不同部门工作内容

 原料部

主要负责原料的生产供应,很多从国外回收回来未经任何卫生消毒处理的废纸,就是从原料部开始分类,如「拣白卡工」,就是从垃圾中把白色的卡纸找出并分类。工人指原料部是全厂最差的部门,到处是灰,像农村打麦子时一样多。受访工人即使隔着多层口罩,灰也会被吸进鼻子里。该工位大多数是计件工,受访工人指没有进行过任何消毒处理的废纸一打开就到处都是灰。工厂每月只发四个棉口罩给他们,但受访工人说:「戴十层口罩都脏得不知道里面有多少的外国细菌呢!」

「揭面纸」是另一个工人最讨厌的工位。工厂把从外国拉回来的纸泡在水里,然后将面上的纸揭下来。工人不能戴手套工作,因为若要把面纸揭下来,只有用指甲抠。我们见到,很多任务人的手泡几天后会溃烂,有些还发炎脓肿。「堆场」:司机将货运来之后,「堆场工」负责将货整理上叉车然后堆放起来。「堆场工」操作机器易出工伤。而如果工人在摆货过程中夹烂了卡纸,每50 公斤以上要赔偿20%,50 公斤以下赔偿30%。一卷纸好几千元,重达几千斤,「堆场工」一旦被罚,损失很大。受访工人指原料部堆满了纸包,满地都是垃圾,车间是密封的空间,通风系统设施差劣,气味很难闻。

图:职介所张贴东莞玖龙招「拣白卡工」:写明「要求没在玖龙上过班」

 生产部

主要将废纸加工成好纸,主要工序先将纸分类-泡烂-漂白-入蒸汽打成纸泥-入纸机造成原纸-染纸-过胶-切纸。上游工序车间,没有空调也没有风扇,夏天非常炎热,员工戴的都只是普通的布口罩,受访工人指对粉尘根本起不到什幺作用。下游工序由于有化学品和高温的蒸汽,工人指工作有一定危险性。

物流部

此部门司机开拖车往返于港口、工厂、客户之间。「物流部」司机经常被罚款,而且有很多条款司机都不清楚,只是知道经常被罚,而且有时还被交通警罚。有时超载了,运气不好被交警抓到了便要罚款,司机自己支付。可是,装多装少货,是由工厂决定的,司机只负责开车,抓到的话,却要自己出钱。司机月薪约4000 至5000 元。

包装部

独立部门,主要是打卡纸,将啤好的卡纸边角废料用手拉掉,很多任务人手都被划伤,也非常辛苦,工资也相对较低。

基建部

此部门与各建筑公司签商业合同后,不再和民工签劳动合同,而民工也没有与建筑公司签劳动合同,所以此部门工作的民工是没有劳动合同保障的。此部门约有民工3000 人,每天工作8 小时,工厂不包他们的食宿,他们须自己搭工棚住,饭则则叫外卖,每份约5 元。

D) 玖龙东莞厂工伤事故累累、大年初一出现工伤死亡事故

图:一名东莞玖龙工人的手部工伤情况

受访工人指东莞玖龙厂的工作环境很危险,工伤事故常有发生。当地玖龙工人都流传一句顺口溜:「月月有工伤、季季有人死」。受访工人对调查员说:「原料部叉车撞到人、铁丝刺伤人;生产部机器压死人、造纸机卷进人8,货物砸死人,很恐怖!」受访工人说,玖龙受工伤的工人都是送去麻涌医院治疗的。麻涌医院的外科部和骨科,有很多玖龙的工伤工人。当调查员到麻涌医院视察时,发现每层楼都有两至三名保安。如要进入,必须清楚交代找哪个病人、病房、床位,才准进入。麻涌医院守卫非常森严,和其它东莞市的医院大不一样。

受访工人指最经常发生工伤事故的是「堆场」。由于「堆场」的中间的过道只有两辆叉车宽,以方便两辆叉车来回过,而叉车又经常以高速行驶,所以工人在内行走,很容易被叉车撞到。受访工人指曾发生多起工人被叉车撞死的意外。此外,由于工厂经常把「辅助工」调来调去,哪里缺人就会找「辅助工」去帮忙,「辅助工」接受的安全培训又不足,所以不少「辅助工」对要去帮忙的岗位根本就不熟悉,出现工伤事故便很平常9。受访工人指,去年就有一个「辅助工」到生产部帮忙时,掉到沉浆池里。

今年二月七日(大年初一),凌晨三时生产部仍然要加班,工人将一卷卷成品的大纸,从二楼吊到一楼。在运吊的过程中,机器的钢管疑负荷过重突然断开,成品纸及卷纸筒的铁皮从二楼高处掉下,压死一名男工。

今年三月中旬,又一名26 岁贵州籍热电部男工,工作时被掉下的货砸到,右手骨折,已住院十多天。

E) 张茵「点血成金」──藉工伤事故敛财

中国法律规定,工伤事故赔偿完全是雇主的责任。雇主有责任为雇员购买工伤保险,否则出现工伤事故的话,雇主须要全额负担。然而,玖龙纸业的做法,不单完全违背上述原则,更强迫其它无辜工人因工厂出事工伤事故而缴付巨额罚款。

以东莞玖龙今年二月七日(大年初一)凌晨三时生产部工伤死亡事故为例,受访工人从工厂通告得知,因该次工伤事故,厂务副总被罚款3000 元、经理罚款2000 元、值长罚款1000 元、班长罚款1000 元、普工罚款不详。一名知情工人说:「后来厂里赔了一些,保险公司赔了一些,结果就完事。」

受访工人指,每次出现工伤事故,同班的其它工人通常会被罚款300 元至几千元,同时工伤受害者也可能会被罚,而受罚的范围则视乎不同部门的处理方法。一般而言,严重工伤如肢体伤残、死人,就会罚「责任人」(即相关的所有上层管理人员),而不罚当事人;轻微的工伤事故,则连受伤的当事人都要被罚款。受访工人说,原料部若某个班的工人发生工伤,会整个班罚款;若司机车死人,则全部司机罚款。一名在工厂工作了七年多的司机说,仅仅是因为工伤事故,他被罚了二、三十次了,每次都在工资里扣两三百元。

玖龙厂的一个班由20 至50 工人不等。以出现一个工伤事故罚300 元计算,玖龙厂可以因一个工伤事故「赚」6,000 至15,000 元。若出现工伤死亡事故,收取的罚款会更多。

F) 无理罚款工人以赚取利润

图:玖龙厂人事部计算机记录显示司机的罚款情况非常严重,有三分之一的司机都被罚款。

除了工伤罚款外,玖龙厂似乎信奉「罚款」是最好的管理手法。在玖龙厂的《员工手册》上,洋洋洒洒约有15 页是说「罚款」的,共有87 条「罚款」条款。虽然玖龙厂普工的月薪只有1,500 至1,800 元,罚款金额却由300 元至几千元不等,甚至几万元的罚款都有。有受访工人愤愤不平地指责:「这样工厂每月藉罚工人的款,都可以赚数十万元了!」

玖龙东莞厂《员工手册》内容:

轻微违纪:工厂有四个大门,如果不按规定从东大门进厂、坐车插队、进厂不戴厂牌、乱丢垃圾、不戴劳保用品、迟到半小时、忘记刷电子卡、「上班不准就餐、吃零食」等四十多条「轻微违纪」每次罚款300 元,累记年满六次开除(详见《员工手册》第20 至23 页)。

一般违纪:一般违纪每次罚500 元,另加警告处分,取消当月奖金;第二次罚1000 元,另加记过处分,取消年度调薪资格。第三次除名。一般违纪例子如「上班睡觉或发现别人上班睡觉不举报」、代人刷卡、在工作场所吵架等。旷工一天罚500 加扣奖金,旷工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不给结算工资(扣掉两个月的工资)(详见《员工手册》第24 页)。

严重违纪:一经发现立即除名,并罚款1000 元以上,如在厂区抽烟罚款2000元、在工作时间玩手机罚1000 元、另有「散播有损公司谣言,有煽动怠工或罢工行为的」等等共18 条(详见《员工手册》第24 至25 页)。

玖龙太仓厂自2008 年1 月后,工厂罚款将最低罚款额度降至了50 元,在工厂的内部电邮通知可以看到,该厂每天约罚20 至40 人,每次罚款额为50 至300 元。其中被扣最多的是基建部和运输部,如果工人将车停在2 号线,而工厂一定要停1 号线的话,就会被罚,如果不接受罚款,就会被没收驾驶证。另一个例子是:2008 年3 月9 日中班叉车司机用计算机转载歌曲时被发现,其领导被指「对办公室管理不严」同时被罚,各被扣100 元。

G) 涉嫌长期违反十数条中国劳动法规

受访工人指出的情况 与 中国劳动法规简述

1) 东莞厂工伤事故频仍、受访工人表示没接受过正规安全生产培训。

《劳动法》第52 条

工厂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2) 「辅助工」对被调配岗位的安全隐患培训不足。

《安全生产法》第21 条

工厂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3) 原料部工人需直接用手接触没有经过任何消毒处理的进口废纸;原料部部车间粉尘很大,但工人只获发普通棉口罩;揭面纸工人直接用手将废纸泡在水中,工人的手都发炎脓肿。

《职业病防治法》第20 条

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4) 东莞厂不会提供劳保用品如手套、

帽子、鞋子、防护眼镜。工人有需要的话,要自己买。需接触粉尘及化学用品岗位的辅助工,没有被安排进行定期的身体检查。原料部通风设备差劣,引致粉尘积聚。工厂拒绝为部分接触粉尘的辅助工入职前的做身体检查,工厂没有对工人进行上岗前的职安健培训。工厂也没有将粉尘及化学品的危害对原料部工人公布。

《职业病防治法》第20 条

工厂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第22 条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厂,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第31 条 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第32 条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5) 太仓厂每年会组织工人体检一次,

工人自付约50 元体检费。

《职业病防治法》第32 条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6) 东莞厂「辅助工」和劳动派遣公司

签劳动合同,但签过后两份被收回。工人手上一份也没有。

《劳动合同法》第16 条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7) 东莞厂2008 年前没有与「辅助工」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16 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8) 玖龙「派遣工」的合同期都只有一年。

《劳动合同法》第58 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9) 太仓厂普工及东莞厂辅助工法定假日工作完全没加班费、管理人员也只有两倍工资、临时工没有加班费。

《劳动法》44 条

平日标准工时以外的加班工资须为正常工资的150%;周六及星期天的加班费为正常工资的200%;法定休假日的加班费为正常工资300%。

10) 东莞厂扣押工人超过一个月的工资。举例:3 月2 日工人才能取得1月份的工资。

《劳动法》50 条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11) 东莞厂「辅助工」去年只在春节放了两天假,一年工作超过360日。

《劳动法》38 条

工厂应保证工人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12) 东莞厂「辅助工」一年上班365天,完全没有假期。

《劳动法》第45 条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13) 太仓厂工人被要求每天作一小时无偿加班,没有加班费:太仓厂工人必须提前30 分钟到车间开早会,下班时必须等多半小时和换班同事交接工作。

《劳动法》44 条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14) 工人没有工资单。工人不清楚自己的工资构成。即使到财务部查询,也只会被告知被扣除了多少工资。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7 条工厂应当依法制定本单位的工资支付制度,并书面告知本单位全体劳动者。

第17 条

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时,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劳动者有权查询和核对本人工资清单。

15) 工人经常被罚款,「轻微违纪」每次罚款300 元。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12 条

工人违反工厂制定的规章制度,被工厂扣除当月部分工资的,扣除工人当月工资的部分并不得超过工人当月应发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16) 乙肝歧视──工厂不招用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

《就业促进法》第30 条

工厂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源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

H) 其它不合理用工行为

工人之间严禁讨论工资情况:玖龙厂不允许工人互相讨论工资情况,视工人工资为「公司机密」,玖龙东莞厂《员工手册》写道:「不得向他人泄露自己的薪金额,不得互相询问、攀比,不得到工资员处询问其它员工的薪金额,不得通过不正当途径获知他人薪金额。除人事部工资员及有关审核员外,其余员工不得参与,不得以任何借口打探消息、破坏保密制度,否则予以除名。」工人遭剥夺了互相比较工资以确定是否同工同酬的机会。

歧视未婚女性:进厂不招未婚女工。受访工人指那是因为避免支付有薪产假。

宿舍收租3 元/平方米,一间房要120 至200 元,比工人外面租房贵两倍。

玖龙的食堂每餐6 至7 元,比其它同区工厂食堂贵三倍。

玖龙有自己的发电厂,但仍收工人电费。

工人每天由生活区乘车到工厂上班,来回要候车要三小时,浪费大量时间。

工人出厂须给保安员搜随身对象,否则会被罚款。

6.2 「鸿兴印刷厂」的工作条件报告

工厂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镇怀德工业村鸿兴印刷城

工人人数:12000

A) 背景

2005 年SACOM 已经发表过这间为迪斯尼生产图书的印刷厂的报告,之后鸿兴厂的工伤情况大幅改善,可是今年SACOM 再次收到鸿兴厂工人的投诉,指鸿兴厂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法》及《劳动法》。工人就鸿兴厂违反《劳动合同法》,已经发联署信致鸿兴厂的主要客户迪斯尼(见附录二)。

B) 威吓工人被降职或辞退,强迫签署3 年合同

鸿兴厂全厂有400 人以上连续工作超过10 年。鸿兴厂于2008 年1 月28 日单方面向全厂工作满10 年的员工提出签订3 年固定期限合同,年期从2008 年02月14 日到2010 年12 月31 日止。工人拒绝签署,并要求与工厂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可是根据《劳动合同法》10,工作连续十年的员工,员工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工厂必须与之订立。鸿兴厂做法,明显违法。

月30 日,彩印成品仓组长邹平镇因不肯签订固定期限合同,被实时降职处置,降为普通员工,而且不被安排加班。在没有加班费的情况下,由本来有近3000 元工资的邹平镇,跌至只有底薪1000 元左右,工资不足够养家。工厂实行以邹平镇的例子,给其它不肯签的员工作杀鸡儆猴的作用。受访工人指,于1 月31 日,在邹平镇案的威吓之下,管理层再威胁员工,说:「不交公司马上要把你们干掉!」、「如果不签,一脚踢你出厂门!」、「如果不签,当放弃合同论!」鸿兴厂以解雇来迫使工人签下固定期限合同。其它工人为免如邹平镇一样被降层,最后唯有被迫签下三年固定期限合同。

C) 胡乱解释合同法,有意误导工人

对不愿签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工厂分成小批次叫他们到会议室。受访工人指管理层用误导的方式迫其就范,例如说:「给你们签三年期合同是一个观望期,不知道合同还有什幺变化」、「签无固定期限和固定期限没有什幺本质的区别」。有受访工人指厂方又曲解劳动合同法,如说:「要签两个无固定期限才能签固定期限合同」、「工作年限是从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开始计算」。如果情况如是的话,那是以欺诈方式,使员工在误解法例的情况下签订合同。

D) 合同内容没有任何协商

鸿兴厂在2008 年1 月28 日发通知:要求所有的员工都只能签3 年固定期限合同,并按公司订的格式要求签订。合同的内容没有任何协商余地,只是厂方单方面填上员工待遇。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鸿兴厂的做法完全违反合同法。

E) 交养老保险费不足额

工厂的养老保险一直以深圳最低工资为基数缴付,但根据《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11,工厂应以工人实际工资为基数缴付。工厂在工人投诉之后,才补回之前几个月少缴付的差额。

6.3 德林国际:正润塑料五金玩具厂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黄田村岗背工业区

联系电话: 0755-7778625

工人人数:1000 多

A) 合同法实施前,买断工龄

受访工人指因《劳动合同法》于2008 年1 月1 日实施,去年年底正润厂为了逃避与工作十年以上的老工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便于新法实施前要求中断所有工人工龄重新计算。这做法引起全厂工人强烈不满,于12 月12 至15 日连续三日出现由老员工带起罢工。结果正润厂只承诺为买断工龄作出一点赔偿:工作满5 年以上的工人全部买断工龄;一年工龄赔偿半个月工资。这明显是违法的。罢工后,老工人全部离职。

B) 依然「半年一签」

现在正润厂与工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都只是半年,即一直大量工厂沿用的「半年一签」。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工厂与工人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后,必须与工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让我们拭目以待,2008 年年底正润厂会否依法签订合同。

其实去年年底有不少工厂都如正润厂一样,以买断工人工龄以逃避之后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虽然有关当局已多次公开澄清工厂买断工龄的行为违法,政府是不会承应违法签订的合同,但仍有很多无良老板这样做。不少工人在被误导下,都签订新的买断工龄合同。

C) 一直严重违反《劳动法》

1) 工时超长

工人每天朝七时半工作至凌晨12 时,中间只有两次用餐时间,合共两个半小时。工人每天工作13 个半小时。

2) 计件工人没有加班费

2007 年10 月1 日后,正润厂才开始按劳动法支付计时工人的加班费,在此之前,计时工人没有任何加班费,严重违反劳动法加班费的规定12;而计件工人直至现在仍没有任何加班费。

3) 没有买工伤保险

受访工人指不是所有工人都获购工伤保险,只有有危险性的部门或岗位,工厂才会买工伤保险,如电工、啤机等部门的工人才有工伤保险。

6.4 富达制品厂

地址:固戍上围园新园工业区

主要:生产电视机,DVD,手机,充电器等外殻

工人人数:100 多

A) 工时超长

工人每月正班上26 天,每天9.5 小时,这时段以外算加班论。工厂只有注塑部是两班工作,其它的是一班;上一班的,工人每天工作13.5 小时,即由早上8 时至晚上11 时,中间只有两节用餐时间,共两小时。如果赶货的话,会让一部分本来是上一班的工人上两班,工作由早上8 时到晚上8 时,中间只能用一小时吃一餐饭。

B) 学徒时薪1.4 元

学徒底薪只有350 元,时薪只有(350 元/26 天/9.5 小时)1.4 元,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全厂工资最高的技工底薪亦只有1400 元(时薪1400 元/26天/9.5 小时)只有5.7 元,仅仅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C) 扣押工资两个月

工人的月工资要到第三个月的约第25 日左右才发。举例说:4 月25 日才发2月份的工资。这是严重违法的拖欠工资行为。

D) 每一至两个月一宗工伤

工厂经常需要使用天拿水和火花油等化学品,但工人指都是随处乱放,没有任何指引。使用化学品引致不少受访工人脱皮。此外,工厂经常发生工伤,最严重的是模具部的工人和啤塑料工人,常常给机器轧到。一般受轻伤的工人,只会到门诊包扎,拿消炎药吃,休息一个星期就要上班。这些情况,之前5 个月内就发生了3、4 次,其中一个要到西乡人民医院住院,医疗期间的工资和住院期间的伙食津贴只是每日35 元,工资只发底新。

工厂从没有给工人进行过身体检查,每个月只发一至两次一次性的手套,没有其它的劳保用品。

6.5 新生顺景制品厂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镇新生新联工业区

生产:手袋

工人数目:400 多

A) 一直严重违反《劳动法》

工厂于1992 年设立。此厂工人每天平均工作13 小时,一年没有一天休假,以每月有30 天计,每月工作时间长达390 小时,严重超出法定工时上限13。此外,顺景厂一直以计件为由,拒付过工人加班费,工人每月平均只有1300 元至1700 元工资,远远低于按照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除此以外,此厂2007 年6 月之前的合同都只是按最低工资签,而非按实际工资签。

B) 工厂出阴招,迫工人辞职

无固定期限改签一年合同

受访工人指:2007 年6 月份,工人开始要求工厂支付之前拖欠的加班工资。顺景厂超过一半工人工龄超过7、8 年,之前有部份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但2007 年6 月突然改签一份一年期限的合同,厂方认为可以藉此不承认之前的劳动关系,令工人不能追讨之前的加班费,而工人在受威胁辞退和欺骗的情况下,最后都签了。

顺景厂只补回2007 年5 月份的加班费,并没有明确回复之前拖欠的加班费如何处理。2006 年8 月份,顺景厂已经在惠洲大亚湾开设新厂,本来工人一直是自愿性过去的,但2007 年6 月份开始,厂方突然强迫工人一定要跟去新厂工作,并指明如不跟过去的话,没有任何赔偿,而且生产会慢慢转移过新厂,工人将会无工开。结果有150 位工人去了新厂工作。

2007 年6 月份开始,顺景厂改变计算工资方法,由计件改成计时,而且货源开始大幅减少,工人也因不够货造也很少加班,至10 月完全没有加班,每月只拿底薪750 元,较以前少了一半工资。而且于10 月份,顺景厂更将工厂食堂关掉,之前工厂是包工人食宿,现在工人要自己处理膳食,生活费又多了一大截。在工资不够生活的情况下,大量工人自行辞职,到11 月份就只剩60 多人留在顺景厂。其中有44 人,就顺景厂一直违反《劳动法》向龙岗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剩下的20 几人则仍在工厂。直到12 月份,20 几人还留在厂里的工人都获发经济补偿金,顺景厂正式关门,但是诉讼的44位工人却没有任何经济补偿金。

顺景厂是因为逃避工人追讨加班费,而突然强迫工人到新厂工作,并且以更改计工资方式、减产、工人自费膳食等,令工人工资大减,迫使工人自己离职,藉以逃避工人经济补偿金了。

六)结论

调查发现,五间港资企业被揭发有不同程度的违规和剥削行为。其中尤以「玖龙纸业」的情况最为恶劣。我们认为,去年年底「玖龙纸业」位于东莞和江苏省的两间工厂都爆发大规模罢工的情况,实在是事出有因。其集团主席张茵自恃「女首富」和「全国政协委员」的身份,粗暴践踏中国法律尊严,是破坏「社会和谐」的元凶,名副其实的「港企之耻」。

张茵近期曾于媒体公开表示:「从发展角度来讲,一个国家如果没有贫富悬殊的话就不会富强起来」、「法律过于保护劳工的话,企业就很难运作了」。这些说法完全是不负责任的。政府以法律调整劳资关系是现代文明社会的共识;农民工日以继夜的劳动成就了中国经济的腾飞和繁华也是人所共知的事实。基于户藉制度和城乡差别的约束,中国农民工不单未能分享社会发展成果,更长期遭拖欠工资、留守儿童、工伤职业病等问题困扰。我们认为,中央政府在这阶段订立《劳动合同法》平衡现时一面倒的劳资关系是恰当之举。张茵称「无固定期限合同」是「铁饭碗」是恶意抹黑。《劳动合同法》需要的是贯彻执行,而非撤销或暂缓。

为避免如「玖龙纸业」这类的剥削劣行继续出现,令香港资本蒙羞,香港政府和市民均有责任持续监督香港上市企业的全球境外投资,以确保港资企业遵守当地劳动或环保法规,并促使港资企业更积极地负起企业社会责任。

我们要求:

一)要求「玖龙纸业」立即公布其工伤事故数字和详情,并改善其安全健康条件,及停止对工人无理罚款。要求玖龙纸业立即停止将不符合「临时性、辅助性」这两个条件的原料部辅助工人外判给劳务派遣公司,依法与工人签署劳动合同。

二)张茵立即引咎辞去「全国政协委员」职务。

三)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应以沽出和拒绝购买「玖龙纸业」股票等方法,向该企业施压,直至工人工作条件得到改善。

四)「玖龙纸业」的主要投资者如Fidelity, HSBC Asset Mgt, JP MorganInvestments 等;重要客户如Nike, Coca-cola, Sony 等,应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立即向「玖龙纸业」施压,以改善其劳动条件。

五)所有港资企业应严格遵守《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保障工人权益。

六)香港的商会、工业总会等资方团体,除考虑港资企业私利外,同时也应考虑中国社会整体发展,更积极地要求其会员企业遵守法规、承担企业社会责任。

七)要求香港政府和市民监督香港上市企业的全球境外投资行为。

附录一:玖龙东莞厂《员工手册》20-23 页:

http://猪狗网/Skin/PhotoInArticle/zhangyin/员工手册1.jpg

附录二:联署信

反对鸿兴厂强迫工人签署固定期限合同

致华特迪斯尼(Walt Disney)公司:

我们都是在福永鸿兴印刷(中国)有限公司连续工作超过10 年以上的工人,我们原以为2008 年1 月1 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能够给我们弱势群体带来福音,原以为自己在鸿兴付出的青春可以得到认可,也能从这里得到自己人生价值。但公司为了规避《劳动合同法》,不愿承担自己的社会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我们不但没有签到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在签合同时受到了种种不公平的对侍,我们多幺的感到无奈和无助。但愿迪斯尼公司能伸出援助的双手,帮助我们这些无助的工人,我们不胜感激!受到以下待遇的鸿兴厂员工有400 多名, 都是为鸿兴厂默默地付出所有青春(工作10 年以上)的老员工,我们将把签合同时公司的违法行为揭露如下:

(一)强迫工人签署3 年固定期限合同,否则被降职或辞退

全厂有400 人以上在鸿兴厂工作超过10 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章第十四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但鸿兴厂于1 月28 日只单方面向全厂工作满10 年的员工提出签3 年固定期限合同,年期从2008 年02 月14 日到2010 年12 月31 日止。工人拒绝签署,幷要求与工厂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月30 日,彩印成品仓组长邹平镇因不肯签固定期限合同,被立即降职处置,降为普通员工,而且不被安排加班,在没有加班费的情况下,由本来有近3000元工资,跌至只拿底薪1000 元人民币左右,工资不足够养家。工厂实行以邹平镇的例子,给其它不肯签的员工作杀鶏儆猴的作用。1 月31 日,在邹平镇案的威吓之下,管理层再威胁员工,说:「不交公司马上要把你们干掉!」、「如果不签,一脚踢你出厂门!」、「如果不签,当放弃合同论!」鸿兴厂以解雇来迫使工人签下固定期限合同。其它工人为免如邹平镇一样被降层对于有家室又有负担的员工来说肯定是害怕的,对于那些没有技术又年龄三四十岁的员工来说,一定怕失去工作,因为没有工作就失去了生活来源,在内地的就业压力很大的情况下,无疑的害怕。

(二)胡乱解释合同法,有意误导工人

对不愿签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分成小批次叫到会议室,管理层用误导的方式迫其就范,说:「给你们签三年期合同是一个观望期,不知道合同还有什幺变化」、「签无固定期限和固定期限没有什幺本质的区别」, 又曲解劳动合同法,说:「要签二个无固定期限才能签固定期限合同」、「工作年限是从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开始计算」。这是一种以欺诈,使员工在违背真实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三)合同内容没有任何协商

鸿兴厂在2008 年1 月28 日发通知:要求所有的员工都只能签3 年固定期限合同幷按公司订的格式各要求签订,而合同的内容没有任何协商余地,只是厂方单方面填上员工待遇。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一章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鸿兴厂的做法完全违反合同法。

(四)污辱员工人格

公司总经理以人多的方式(四个管理人员)把一个叫邹平镇的工人叫到会议室,以势利压人。用“他*的"粗鲁语言对工人人格进行污辱,还用“知恩不图报的小人,不会做人,"对工人大骂;还说工人浪费他的时间。

公司是为了免除自己的法律责任,排除劳动者应有的权利,胁迫我们签固定期合同,我们认为合同签署应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签订,但公司没有这样做。一个不愿保护员工利益的公司会去保护客户的利益吗?一个对员工没有诚信的公司会对客户诚信吗?我们试目以待。期望迪斯尼公司可以给我们工人一个满意的答复。

我们要求鸿兴厂:

1. 与工作10 年以上的员工协商如有愿意离厂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幷赔偿我12 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补偿金按过去一年的平均奖工资计算);或

2. 承认之前与工作10 年以上愿意留下来的员工被迫签订的3 年固定期限合同无效,幷重新签订合法的无固定限合同,幷不能随意处罚保证不降职,不降薪,有加班。

(共67 名鸿兴厂工人联署手迹)

大学师生监察无良企业行动(SACOM)

电话: (852) 2392 5464

传真: (852) 2392 5463

电邮:sacom@sacom.hk

网址:http://www.sacom.hk

联络地址:香港九龙旺角邮政信箱79583 号

注释:

1新浪财经 2006 年2 月14 日

http://finance.sina.com.cn/stock/hkstock/ggIPO/20060214/11462340663.shtml

腾讯网2008 年3 月2 日http://news.qq.com/a/20080302/001877.htm

环商数据2007 年12 月14 日http://news.worldbydata.com/zxnewview-26540.htm

中国评论新闻网2008 年3 月2 日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doc/1005/8/1/3/100581306.html?coluid=10&;kindid=253&docid=100581306&mdate=0302092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