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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友焕谈企业社会责任》:广东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会成立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黎友焕谈企业社会责任》 更新时间:2008-8-15 15:21:23

广东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会成立

2007年1月17日        广州日报     作者:黄蓉芳

 

 

本报讯(记者黄蓉芳)企业到底需不需要承担社会责任?企业该承担什么样的社会责任?企业怎样承担社会责任?企业到底该承担多少社会责任?在1月13日召开的广东省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会成立大会上,与会的300多名专家、学者和企业家就如何推进广东企业社会责任运动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他们一致认为,企业承担以捍卫消费者权益、劳工利益和环境保护三大公众利益为核心的社会责任不仅不会成为额外的压力,而且还能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该研究会由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广东商学院发起。广东省社科院研究员黎友焕当选为研究会会长。老同志黄浩担任名誉会长。

 

黎友焕介绍说,在重构新的国际贸易规则过程中,以捍卫消费者权益、劳工利益和环境保护三大公众利益为核心的企业社会责任已成为不同利益集团共同关注的焦点,也是争夺利益的新阵地。在西方社会,早已掀起了一系列既深入、广泛又持久的社会运动,包括消费者运动、劳工运动、环保运动、社会责任投资运动和可持续发展运动等。如消费者运动方面,西方消费者普遍关心他们所购买的商品是否”清洁或干净”,他们以”拒绝购买”的方法来拷问生产企业:他们购买的这些商品的制造过程是否符合以上一系列运动的要求。从而迫使生产企业关注并响应消费者的声音。

 

黎友焕说,目前我国的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主要推动力量还来自于跨国公司对其供应链各层合作方的要求,这种由市场购买力来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而不是由政府强制性推行社会责任的模式显得更有震撼力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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