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广东省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会 >> 前沿动态 >> 政策前沿 >> 正文


重点抓好10件事让新莞人融入东莞


作者:研究会 文章来源:东莞阳光网 更新时间:2008-2-14 18:39:11

     全国农民工培训工作座谈会暨劳务输出工作示范县研修活动昨天在我市召开,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劳动保障部门代表在会上交流了开展农民工培训工作的经验做法,共同探讨如何提升农民工就业技能素质。

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劳动保障部门代表在会上现场进行交流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小建、副省长谢强华、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就业司司长于法鸣、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方潮贵等出席了会议。会议期间,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志庚会见了张小建、谢强华一行。

    张小建说,会议召开地东莞市有数百万农民工,但通过改名、成立新莞人服务管理局、建廉租房等措施,营造了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良好氛围,“使外来人口成为了自己人”,积累了一批好的经验和做法。

    副省长谢强华、东莞市副市长李小梅代表分别广东省、东莞市致辞,并介绍了广东省及东莞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我省作为全国第一农民工大省,从去年开始在全省组织实施“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等工程。我市在今年启动了新莞人培训工程,计划从今年起到2010年,在新莞人中完成45万人次的技能提升培训和40万人次的岗前素质教育。今年,国家和省计划向我市下拨3000万元的补助资金,加上我市配套的3000万元,今年专项用于新莞人技能提升培训的资金将达到6000万元。新莞人可以和东莞户籍市民一样,享受到政府极其优惠的资助性培训政策。

    副市长李小梅在会上表示,今年东莞将为新莞人重点抓好10件事,逐步使新莞人在政治上、文化上、经济上、社会上完全融入东莞。

    一、改变“外来员工”称谓

    4月16日,市委召开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对“外来工”新称谓进行专题讨论,最终确定“新莞人”为“外来工”的新称谓,现在正在全市统一推广宣传和使用。

    二、成立新莞人服务管理局

    新莞人服务管理局作为政府专门的一个部门,统筹负责新莞人的服务管理。这个机构在全国是第一个,职能包括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出租屋管理等。

    三、保障同工同薪保护新莞人权益

    今年将进一步推进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和工资监控制度实施,加大工资指导调控力度,严格落实最低工资标准,保障同工同薪。

    四、建设新莞人廉租公寓

    今年将加快建设廉租公寓,以较低的价格出租给新莞人。廉租公寓将成为今年东莞改善新莞人生活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初步确定在大朗、长安、虎门、石龙、樟木头、常平、塘厦、麻涌、石排等镇(街)为新莞人建廉租公寓,这些廉租公寓只租给新莞人,不许买卖,以缓解房价日益增长给新莞人在东莞生活带来的住房压力。

    五、每年建10所新莞人子女学校

    继续完善市镇统筹办学、两级管理的体制,支持和鼓励民办学校规范发展,计划每年建设10所解决新莞人子女教育的学校,进一步统筹解决新莞人子女的就学问题。

    六、实施新莞人培训工程

    4月24日,新莞人培训工程在32个镇街同时启动,新莞人开始与东莞户籍劳动力一样,享受政府极其优惠的资助性培训政策。今年的新莞人培训工程,首先铺开的是岗前素质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两个项目,其余项目将陆续铺开。

    七、鼓励新莞人参与东莞事务管理

    6名新莞人今年成为了东莞市政协委员。今年将进一步弘扬“海纳百川、厚德务实”的东莞城市精神,促进新莞人融入东莞,继续鼓励新莞人参与东莞事务管理。

    八、吸引企业人才入户东莞

    今年将继续完善和落实去年出台的《东莞市企业人才迁户暂行规定》,吸引更多的企业人才落户东莞。

    九、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户籍准入

    根据4月25日出台的《事业单位聘用人才迁户暂行规定》,事业单位聘用的非莞籍人员入户将采取准入条件审核的方式迁入,其配偶、子女可随迁。

    十、新建市博士创业园

    完善市留学人员创业园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管理服务,新建市博士创业园,吸纳更多优秀人才来莞创业。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