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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机构建设


作者:研究会 文章来源:东莞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 更新时间:2007-11-15 11:54:44

一、   成立研究机构的目的和意义

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ion Social Responsibility,简称 CSR)作为一种观点最早由美国钢铁集团公司的创始人安德鲁·卡内基于1899年在《财富福音》一书中提出,作为一个概念最早由美国的谢尔顿于1924年提出。一般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就是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对消费者、对社区和环境的社会责任,包括遵守商业道德、生产安全、职业健康、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护环境、支持慈善事业、捐助社会公益、保护弱势群体等。企业社会责任的本质是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企业对其自身经济行为的道德约束,它既是企业的宗旨和经营理念,又是企业用来约束企业内部包括供应商生产经营行为的一套管理和评估体系。也就是说,企业社会责任不仅是一种理念,也是一种实践。传统上,人们一直将企业的赢利与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对立起来。美国学者David A. Schwerin博士等人则试图从有机整体概念出发用一种共赢的思想,超越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主张兼顾企业、员工、社会共同体和环境的利益,从而在当代西方形成了一种企业社会责任运动。而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与实践在中国却刚刚起步。作为以外向型经济为主的广东,因其多年来进出口总额占全国三分之一,出口额略超过全国三分之一而成为欧美发达国家关注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的焦点,因此,也成为探讨或研究企业社会责任相关理论的重要基地。

自1998年以来,东莞全市经济以平均每年22%的增长速度蓬勃发展,外贸总量连续7年列全国大中城市的第3位,居全国地级市之首;东莞在IT、服装、家具、毛织等行业在国内外占有非常重要的市场地位。但在东莞地区经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也衍生出许多诸如劳工权益保护缺失、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等社会问题。引发诸多问题的关键在于东莞地区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乏力。在此背景下,我院成立东莞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其目的在于联合东莞地区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研究和推动解决东莞企业社会责任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东莞经济社会双转型协调发展,从而提升城市学院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扩大城市学院的影响力,实现城市学院的办学目标。可见,成立东莞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一, “标兵走远,追兵逼近”的东莞经济社会发展因自主科技创新不足,后劲堪忧,人口规模大、利益群体多元化而缺乏进一步推进的强劲动力,因而迫切需要寻求新的经济增长方式和经济社会发展模式。在不断找寻探索过程中,如何提升东莞市诸多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水平,成为当前东莞经济社会成功“双转型”的一个很好的切入点。所以,成立东莞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研究东莞市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中存在的现实问题,有利于为找到促进东莞市地方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的路径而提供参考,有利于实现我院“服务东莞求支持”的办学理念,有利于提升学院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第二,东莞的发展不仅是区域的问题,也是全国乃至世界的问题。东莞市经济社会问题的思考和实践,对我国其他后发展地区将来遇到的类似问题有着重要的参考与借鉴意义。所以,成立东莞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研究东莞市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中存在的现实问题,通过调查研究、举办论坛,分析各地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实际经验,有利于形成一些指导东莞、珠三角乃至全国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理论成果,有利于加速培养城市学院的社会科学研究团队,加快城市学院拳头学科的成长和学科建设的进步。

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社会科学系拥有一支从事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队伍,这支队伍年轻有为,分别具有博士、硕士学位和教授、副教授职称,并在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方面作了大量的基础性工作,为进一步立足东莞开展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打下良好的基础;为了能够很好立足东莞、结合东莞市的实际,以东莞企业为依托,广泛开展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我们城市学院社会科学系决心在城市学院的领导下组建东莞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在全体教师中遴选优秀人员组成东莞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筹备机构,目前,筹建工作正在紧张有序的开展。在我筹备建立东莞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的过程中,得到了东莞市政府办公室、发改局和一些大中型企业的大力支持,把东莞市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纳入到东莞市经济与社会双转型研究和探讨之中,为我们进行企业社会责任研究创造了良好的氛围。更为重要的是,我们的工作得到了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有关专家的大力支持。黎友焕研究员对我们的筹备工作倾注了心血,鼓励我们加快筹备的步伐,尽快投入到研究工作之中。

作为一项具有超前研究价值的研究项目---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早在2003年就应起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的高度重视。2003年10月,广东省社会科学院以黎友焕研究员为组长成立了SA8000与企业社会责任研究课题组,对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在中国的发展情况,尤其是对广东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情况作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和总结,取得了丰硕的成果。2007年1月,在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的积极推动下,广东省社会科学院产业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黎友焕教授发起成立了广东省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会(GDCSR),进一步着手研究广东省企业社会责任建设问题。为了进一步做好筹建工作,筹建负责人先后数次拜访了黎友焕教授,请教了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相关问题,并组织我院社会科学系相关专业老师参加了广东省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会成立大会暨学术研讨会,整个筹备工作得到了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及黎友焕教授的学术指导及工作肯定。2007年3月25日,机构筹建负责人再次拜访了黎友焕教授,商讨成立东莞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的具体筹划及将广东省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会网站交由我院建设与维护等事宜;同时,筹建人员一方面从事机构的筹建,另一方面开始了东莞企业是和责任研究的前期课题论证准备工作。至此,东莞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的筹建工作已进入实质报批阶段。

二、   研究的学科领域及主要方向

企业社会责任研究属于多学科综合交叉研究,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现有的政治学、经济学、法学、行政管理学以及社会学的研究成果和学术梯队,为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学科支持和队伍保障;企业社会责任研究又是现实问题研究,企业和企业家的参与以及实际工作者和理论工作者的联盟,是搞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必要条件;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更是一种跨国界研究,吸收发达国家企业发展的经验教训和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最新成果并使其本土化,从而促进东莞企业的良性发展和建立和谐社会,是东莞市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目标。为此,东莞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将在广东省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会有关专家、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主要从以下几个方向开展初步研究:

一、东莞市劳工权益保护问题研究。由于经济发展与区域优势的选择,东莞劳动密集型产业聚集了几百万计的劳动者,现有东莞劳动者的权益保护机制、保护途径究竟如何,是衡量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指标体系,因而,加强劳工保护是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第一步。当前尤其要关注农民工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险体系建设现状、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生活质量问题以及他们对以上诸因素的看法和态度问题。通过深入调查研究,由此得出企业、政府及其他利益相关体在劳工权益保护方面应采取的对策。

二、循环经济模式下东莞市企业环境社会责任问题研究。东莞在经济不断发展的同时,环境污染问题严重,如超标工业污水的大量排放,造成东江等相关水源不同程度的污染。除水污染之外,还有未经处理的固体废弃物造成的土壤污染,工厂排放废气造成的大气污染。据中国环境规划院的统计,2001年珠江三角洲9个地级市绿色GDP占总GDP的比率分别为:广州72.7%、深圳73.4%、佛山73.9%、江门81.4%、惠州82.8%、肇庆87.4%、珠海85.9%、中山76%、而东莞为59.8%,比率最低。而环境污染,成为评价绿色GDP的最重要因素。如此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已严重影响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居民的健康生活。因此,在不断倡导的循环经济模式下,如何推进东莞市企业环境责任建设是东莞市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东莞市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与提升东莞市企业竞争力的关系问题研究。一般认为,企业竞争力体现在三个层面:产品层面、制度层面、核心层面。而每一层面都与企业社会责任的某一方面相对应,也就是说,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竞争力存在正相关,或者至少不会减少企业的经济绩效。在此意义上,推进东莞市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将有助于提升东莞市企业竞争力。但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将如何提升企业竞争力,提升东莞市企业竞争力是否能促进东莞市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以及两者之间的关系架构、影响权重如何等问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四、东莞市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对东莞经济社会双转型的影响研究。在实现东莞市经济社会双转型和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如何提升企业社会责任意识,逐步确立良好的社会劳动秩序和投资环境,如何采取相关措施规范企业的现代管理意识和经营意识,对东莞市经济社会双转型的成功实现有着重要的现实影响。

五、政府及非政府组织(NGO)在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中的地位与作用研究。本课题着重研究政府及非政府组织在这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中的作用现状和发展前景,并着重运用个案分析的方法进行研究,通过获得的案例,结合运用一定的理论模型进行分析,从而得出政府以及非政府组织应该关注的具体方向。

六、SA8000与企业社会责任的比较研究。近几年来,东莞市如服装、玩具、鞋类等诸多主打出口产品都已遇到国外SA8000等“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的审查。其中一些企业因未履行社会责任,遭到了国外客商减少订单和取消供应商资格等警示和惩戒。当很多企业还不知“SA8000”为何物时,“企业社会责任”这一新的全球浪潮,已席卷而来。因此,有必要对SA8000与企业社会责任进行比较研究,从中分析两者的异同,以指导东莞地区企业如何建设自身的企业责任体系,从容应对SA8000。

 

 

 

 

 

 

 

 

 

 

 

三、近、中期目标及主要任务

近中期目标完善机构设置和制度建设。中心将实行“人员自聘、课题与经费自筹、科研项目由上级指导与自理相结合”的企业化运作模式。中心将下设研究部(负责课题的重点研究工作)和行政部(日常办公事务和对外联络事务),除了配备专职研究人员外,还将聘请党政部门、上级科研机构、兄弟院校、社会各界的专家、学者作为特约研究员,组建东莞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并逐步使本研究中心尽快成为广东省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会东莞分会。中心还将投资建立东莞市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制订与认证系统及东莞市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网,不定期发布东莞市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现状报告、集合东莞市及各地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成功案例,在确保中心高效有序运转的同时,为东莞市经济社会双转型提供应有的服务。为此,近中期将具体开展以下活动:一、组建与发展东莞市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网络,拓宽广东企业社会责任研究领域,充分借助政府相关部门力量,积极推进东莞市企业社会责任研究工作;二、及时向东莞市政府和企业反映企业社会责任建设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东莞市政府和企业决策提供依据;三、大力倡导并推动东莞市实施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活动,协助东莞市应对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SA8000等)的影响;四、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国内外企业社会责任领域的学术交流与合作;五、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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